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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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6-20 15:01
景政办发〔2018〕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景洪市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足球彩票
2018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景洪市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关于支持云南省在边境地区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函》(农医函〔201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和《西双版纳州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景洪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云南面向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总体部署,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批复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任务要求,加快推动景洪市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坚持合作共赢、兴边睦邻的原则,开放周边国家肉牛进口贸易,并实行集屠宰、加工、储存、销售为一体产业化经营;按照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要求,加强口岸检验检疫监管,有效防范境外动物疫病传入;贯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打击违法走私活动,支持合法贸易的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 政府统筹,市场运作
政府要在政策引导、规划制定、口岸建设、机制建立和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市场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二)区域管理,严控风险
参照世卫组织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国际通行做法,强化跨境动物疫病风险防控,实行封闭式区域化监管,确保公共安全、食品安全。
(三)精深运作,联动发展
按照“规模养殖、有序进口、集中屠宰、精深加工、打造品牌”的工作要求,确保“放得开、管得住、防得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着力打造从种养殖到消费终端的营销链条,带动产业发展。
(四)合作共赢,睦邻兴边
积极开展与老挝、缅甸两国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强畜牧业相关技术交流与协作,促进双边畜产品贸易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三、工作目标
通过3年(2017年-2019年)的试点建设,基本建成机构健全、设施完备、机制完善、风险可控、协调顺畅、运行高效的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体系。实现景洪市试点区域内入境动物的有效监管和疫病的有效管控,形成国家重要的境外肉牛养殖、进口加工基地。积极探索境外粮食改饲料带动畜牧产业发展的模式,促进与周边国家的种养殖业综合示范合作,并具有较高的动物疫病防控处置能力的产业发展目标。在缅甸非疫区区域内新建标准化规模肉牛养殖场5个以上(每个养殖场面积不少于1000亩),开发饲草饲料种植25万亩以上,加工储存饲草饲料30万立方米,实现年出栏进口并屠宰、加工、销售肉牛50万头以上,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7.5亿元以上。
四、试点区域范围和规模布局
(一)试点区域范围
以景洪市及缅甸毗邻的边境省、邦作为境内外的试点区域范围,并确定景洪勐龙(240)通道为中缅进口屠宰用肉牛指定通道。
(二)试点规模与布局
在试点区域范围内划定一定面积的土地,建设境外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境内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境内进境肉牛屠宰加工基地、满足动物进口要求的口岸(通道)基础设施、境外符合非疫区标准的集中饲养基地,以及加强边境一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具体项目、规模与布局分别如下:
1. 境外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在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南板县或毗邻其他县域辖区划定约5平方公里的非疫区,建设占地5000亩,年隔离检疫进境肉牛达到50万头以上规模的境外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并参照世卫组织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标准进行隔离设施建设和管理。
2. 境内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在景洪市勐龙镇(240)通道以北,距口岸联检楼距离3.7公里处划定土地315亩,作为中缅边境进境肉牛隔离检疫场。隔离检疫场划定后均参照世卫组织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标准进行隔离设施建设和管理,建成后年隔离检疫进境肉牛达到50万头以上规模。
3. 肉牛屠宰加工基地。在景洪市勐龙镇曼栋村以东,距曼栋村600米、勐龙镇6公里处划定土地239亩作为中缅边境勐龙(240)通道进境肉牛屠宰加工基地,建设应具备环保要求,并按照集检疫、屠宰、精深加工、包装、仓储、冷冻、物流运输为一体的标准化、现代化肉联加工基地建设。基地建成后,年屠宰加工肉牛达到50万头以上规模。
4. 进口屠宰用肉牛指定口岸(通道)基础设施。按照《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景洪勐龙(240)通道建设肉牛进口相关的专用通道、消毒、查验及其他办公设施,满足检验检疫、边防、海关、农业等部门监管查验工作的需要。在景洪勐龙(240)通道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19237万元。主要包括联检部门办公业务用房及设施设备、待检场地和大棚、查验技术用房、临时隔离场、停车场、称重地磅、农业农村部门公路缉查、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疫病控制站点等建设。
5. 境外集中饲养基地。按照非疫区标准,在境外缅甸非疫区周边3-50公里环状范围内,分别建设5个以上集中饲养场,每个饲养场面积不少于1000亩,年养殖出栏进口肉牛50万头以上规模。同时,引导对外投资企业带动缅甸边民开展饲草饲料种植、加工和存储,探索境外肉牛规模化种养殖和粮改饲工作,促进与周边国家的种养殖业综合示范合作。
6. 边境县和澜沧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将景洪市试点区域分为核心区和管控区。核心区景洪市沿边2个乡镇(勐龙镇、景哈乡)划定为区域化管理核心区,管控区为景洪市。设立公路缉私与动物卫生监督联合检查站,对涉嫌运输走私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禁止核心区内活体偶蹄动物运出州外。在思小高等级公路(G8511)景洪市关坪检查站(含213国道检查站)建设高速公路缉私与动物卫生监督联合检查站1个。公路缉私检查与动物卫生监督联合检查站重点以公安边防为主,相关打私部门配合,24小时开展联合查缉勤务,强化运输环节监管,严防走私及无动物检疫合格证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向州外。对管控区经检疫合格的活牛进行严格查证验物,合格的予以正常流通。
五、市场主体重组方案
(一)市场主体重组的思路
由政府主导、企业组织实施,实行市场化运作。按照“龙头企业+本土企业”联合经营,不同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的原则,围绕有利于疫病防控,有利于“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境内外市场主体无缝对接,选择综合实力最强、专业水平最高、行业信誉最好的企业为试点工作市场主体。
(二)企业选择的标准、决策依据及程序。
1. 企业选择的标准。①有雄厚的流动资金。其中,承载境内外全产业链运作的龙头企业流动资金不少于10亿元,参与其他环节经营的企业流动资金不少于0.5亿元;②有较强的市场运作能力。龙头企业要在国内同行业居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加工能力、技术条件、市场基础和营销渠道。参与其他环节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市场运作能力和相应的技术条件;③资质适格。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内注册登记,有对外贸易及其它相应经营范围资质,且在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④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记录,在同行业内享有较高信誉;⑤从事境外项目的企业,须取得所在国政府的经营许可;⑥企业用工的80%应优先录用本地人员。
2. 决策依据及过程。选定市场主体的依据是《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关于原则同意云南省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函》(农医函〔2017〕1号)、《云南省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西双版纳州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州、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遴选过程由市商务部门牵头,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且符合企业选择标准作为选定企业的决策依据。在充分征集相关部门和同行业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审定并上报州人民政府。
(三)境内外全产业链市场主体的考虑
境内外全产业链市场主体应当具备企业选择的标准条件,能够快速组织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并能高效组织养殖、屠宰、精深加工、包装、仓储、物流运输和产品销售一体化运行,真正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经2017年6月13日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由云南城投集团出资51%控股、上海鹏欣集团(控股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分别在景洪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景洪诚康农业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景洪市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景洪诚康农业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景洪勐龙(240)通道肉牛进口项目全产业链的市场主体。
(四)本地外经贸企业参与试点工作的措施。
1. 境内项目。由景洪诚康农业食品有限公司控股,其他本地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具体项目或环节的经营。
2. 境外项目。由符合企业选择标准条件的景洪诚康农业食品有限公司、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顺达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顺源边贸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沙哩嘎进出口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大兴有限公司、景洪市君军种植有限公司、景洪市金龙元果业开发有限公司、景洪恒信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双豪商贸有限公司等10家外经贸企业参与经营。经营模式可以是单个企业承接一个或多个项目,也可以是多个企业以股份制方式或普通合伙的方式设立企业实体承接一个和多个项目,还可以是多个企业通过订立长期稳定合同来开展合作等。
3. 政策支持。对参与试点工作的企业一是及时、准确地把国务院四部委和省、州政府关于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所有本地外经贸企业,并提供全方位的政策解读与咨询。二是对符合企业选择标准条件的本地外经贸企业,特别是已经纳入替代种植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定。三是对积极参与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本地外经贸企业,在安排替代种植、对外投资等项目资金时给予适度倾斜。
六、项目实施措施
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相关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建设、高效推进,依法管理、满足需求。其中,隔离检疫场区的建设应以疫病防控为根本要求。具体项目的实施分别如下:
(一)建设境外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
投资(建设)主体:优先从前述企业中选定市场主体,负责开展缅甸境外隔离检疫场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建设方式:企业投资。
总投资:7.5亿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期限与规模: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在缅甸完成达到年隔离检疫屠宰用肉牛50万头规模的目标。
管理措施:该项目由投资企业参照《进境牛羊临时隔离场建设的要求》(SN/T4233-2015)、《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标准和要求,以及云南省区域化管理试点有关规范要求投资建设,缅甸地方政府、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和科技局、中国足球彩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进行监督指导。
(二)建设境内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及屠宰加工区
年进口缅甸屠宰用肉牛50万头规模的境内隔离、屠宰加工和其它相关环节一体化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授权本地国有公司和景洪诚康农业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计划总投资11亿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
1. 设境内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
投资(建设)主体:由市人民政府授权本地国有公司和景洪诚康农业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具体事宜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建设方式:企业投资。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期限与规模: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景洪市境内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分别达到年隔离检疫屠宰用肉牛50万头规模的目标。
管理措施:由建设主体按照世卫组织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实施,参照《进境牛羊临时隔离场建设的要求》(SN/T4233-2015)、《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等标准和要求,以及云南省区域化管理试点有关规范要求投资建设,农业、环保、安监、市场监督管理等政府部门进行全程指导,监督管理。
2. 建设肉牛屠宰加工区
投资(建设)主体:由景洪诚康农业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本地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建设和运营。
建设方式:企业投资。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期限与规模: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景洪市屠宰加工区达到年屠宰加工肉牛50万头以上规模的肉牛屠宰生产要求。
管理措施:由建设主体按照形成产业链的要求组织实施,根据《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SBJ08-2007)》、《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17237)、《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等标准,以及云南省区域化管理试点有关规范要求投资建设,农业、环保、安监、市场监督管理等政府等部门进行全程指导,监督管理。
(三)建设进口屠宰用肉牛指定口岸(通道)基础设施
投资(建设)主体:中国足球彩票口岸办
建设方式:省、州、县(市)专项资金投资建设
总投资:1.9237亿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入
建设期限: 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口岸查验部门业务办公要求。
管理措施:中国足球彩票口岸办按照《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及口岸管理相关规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双版纳海关、景洪市公安边防大队配合监督管理。
(四)建设符合非疫区标准的境外集中饲养基地
投资(建设)主体:优先从前述企业中选定市场主体,负责开展缅甸境外集中饲养场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建设方式:企业投资
总投资:2.75亿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期限与规模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在境外缅甸非疫区周边3-50公里环状范围内,分别建设5个以上集中饲养场,每个饲养场面积不少于1000亩,年养殖出栏进口肉牛50万头以上规模。
管理措施:由建设主体按照疫病有效防控、境内外有效对接,利于形成产业链的要求实施,缅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投资建设进行监督管理;中方检验检疫、农业、商务等部门按照我国非疫区建设相关要求和各行业标准对投资企业进行技术指导。
(五)边境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
建设主体:中国足球彩票统筹,市打私办、市农业局、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双版纳海关、打私办成员单位配合。
建设方式:省、州、县(市)专项资金投资建设。
建设期限: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边境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体系建设。
管理措施:公路缉私与动物卫生监督联合检查站重点以公安边防为主,相关打私部门配合,24小时开展联合查缉勤务。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体系由国家、省、州、县(市)投资建设,市打私办和市农业局牵头,投资建设公路缉私与动物卫生监督联合检查站。
七、保障措施
(一)工作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商务和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西双版纳海关、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和科技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审计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招商合作局、市公安边防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景洪市供电局、勐龙镇人民政府、中国足球彩票管理委员会、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中国足球彩票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统筹协调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动景洪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长由陈海平副市长担任,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指挥部下设项目前期组、农业组、林业组、综合协调组、缉私组、宣传报道组、项目建设组,负责组织推动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并做好综合协调、督察督办、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建立权责明晰、贻误必究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各自业务范畴和任务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认真抓好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地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工作中违法违规,或者因措施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而影响工作进度的,依法依规追究岗位职责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部门相关领导责任。
2. 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建设投入,根据上级批复方案和投资规模,按照省、州、市8:1:1的比例,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对指定口岸建设、检验检疫能力建设、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激励产业发展和反走私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给予保障。
3. 强化制度保障。通过建章立制搭建试点工作制度体系,结合工作实际,于2017年10月10日前分别制定完善《景洪市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景洪市边境和澜沧江防控能力建设方案》、《打击牲畜活体及冻品走私综合治理方案》、《肉牛进口通关流程》和《景洪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并通过制度落实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4. 加强队伍建设。出入境检验检疫、农科(畜牧兽医)、海关、商务、公安边防等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专业技术有保障,专业人员求稳定,专项工作运转有序。由农科(畜牧兽医)65人、商务10人、检验检疫30人、海关15人(共计120人),建立景洪勐龙(240)通道肉牛进口综合监管中心,国道、省道公路联合稽查站和边境乡镇通道防控管理站,加强农科(畜牧兽医)州、市、乡三级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
5. 深化双边合作。加强中老缅泰边境地区四国九方会晤机制、中缅边境地区商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拓中缅跨境动物疫病防控合作,开展中缅动物免疫、疫病防控、诊断监测、检验检疫等技术合作交流,加强跨境动物防疫屏障建设。与缅甸政府签订《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合作协议备忘录》双边管理协议,把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协调与沟通。
(二)防控保障
1. 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措施
一是堵住一线。积极开展联合巡查,将打击走私重点前移至口岸(通道)堵住一线,依靠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边防等对边境一线开展联合巡查,加大对非指定口岸(通道)查缉力度,严防偶蹄类动物非法流出试点区域。
二是管住二线。依托思小高等级公路(G8511)景洪市关坪检查站(含213国道检查站),建设交通联合检查站,进行联合查堵。一旦发现走私贩运活牛,一律依法查处。缉私部门查获涉嫌走私的活牛和牲畜冻品,由专用车辆经指定路线运往核心区指定的隔离区隔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走私活牛,交由市人民政府作价变卖给屠宰园区企业进行精深加工。检疫不合格活牛和牲畜冻品,由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其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
三是联防联动。由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海关、公安、检验检疫、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对辖区大型仓储、冷库、农贸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停车场、交通物流等进行清理整顿,加强市场和运输车辆监管,及时发现和打击流通领域及运输环节的贩私活动。
四是强化宣教。试点区域内的党委、政府,必须结合群众教育工作,加强对边境村寨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净化执法环境,打造“群防群治”、全民反走私良好氛围。
2. 疫病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一是健全防控体系。由公安边防、海关、检验检疫部门以口岸通道、边境沿线实施入境管控,确保进境动物健康入境;由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动物免疫、产地检疫、屠宰场检疫等监管,试点区域动物免疫率、屠宰检疫率、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确保试点区域内动物能得到有效监管;充分发挥各部门现有公开设点查缉的卡口作用,严密监控试点区域动物流动情况。通过“点、线、面”结合,构筑立体化、无死角的防控体系。
二是加强边境口岸防控。在进口指定口岸(勐龙通道)新建检验检疫、海关、边防、商务、农科等部门办公设施,建设口岸(通道)动物疫情监测网点,配套建设快速检验试验室,设立固定的消毒通道,建设消毒池、安装和完善消毒设备,确保快速完成国家规定的入境动物检疫实验室检测工作。对入境动物、运输工具和人员进行彻底消毒,严防动物疫病传入,保障入境动物、运输车辆和人员快速通关,提升口岸(通道)动物疫情预警、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健全和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强化动物防疫预警、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景洪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建设,完善市级动物疫病实验室、动物卫生监督所、边境动物疫情测报站、兽医试验室、乡镇疫情监测点等工作;充实提高试点范围乡镇动物疫病防控人员的工作条件,强化免疫、疫情预警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完善市、乡(镇)、村管控区四级动物防疫体系,提升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加强市兽医实验室建设,提高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病原学检测能力和分子生物学检测水平;提升市、乡(镇)、村四级疫苗冷链体系建设,配备与州、县(市)疫苗需求量相匹配的冷库及冷藏运输车,保障乡(镇)、村级配备足量的冰箱、冰柜、冷藏包,保证疫苗运输、保管和使用全程无缝对接,提升试点区域内动物疫病预防和疫病控制能力。
四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深化兽医体制改革,整合现有动物卫生行政执法资源,适度增加市乡三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队伍编制,实现对饲养生产、隔离、屠宰加工、经营、储藏、运输和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等活动的全程监管执法,构建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充实和完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村级检疫申报(监测)点及村兽医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市、乡(镇)、村管控区三级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加强乡镇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建设,配备执法办案、现场快速监测、调查取证工具等相关设备,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等综合措施,加强动物监管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实时查询、有效监管和可追溯。
五是加强疫病防控多边合作。积极开拓中缅跨境动物疫病防控合作,开展中缅动物免疫、疫病防控、诊断监测、检验检疫等技术合作交流,加强跨境动物防疫屏障建设,在境外有效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降低境外动物疫病输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