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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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6-20 15:02
景政办发〔2018〕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管委会,食安委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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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切实抓好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现提出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综合治理
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和科技局配合)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农业技术模式,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高毒、禁限用农药监督管理,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5%以上。以龙头养殖企业为重点,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示范创建。(市农业和科技局)
二、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市农业和科技局)
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制定印发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试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市农业和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推动食品加工企业落实风险控制要求,做到生产过程数据完整、真实、可追溯。落实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不得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管理,鼓励“明厨亮灶”,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市市场监管局)
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教育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市食安办)
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三、突出解决食品安全难点问题
组织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 水产品等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市农业和科技局)
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市农业和科技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配合)
加强普洱茶、白酒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市市场监管局)
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着力解决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和科技局等部门配合)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整治突出问题,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继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市食安办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进一步加大“地沟油”治理力度,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配合)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市农业和科技局)
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督促妥善做好政策性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机制,做到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结果“两公开”,及时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研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完善风险监测信息交流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
五、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市农业和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继续推动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逐步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电子化管理,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数据库。(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检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加快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市农业和科技局)
六、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提升主动发现、精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水平。(市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和科技局等部门配合)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和科技局配合)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稽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加大对食品走私打击力度。(市打私办)
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市市场监管局)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市市场监管局)
七、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同步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加大对野生食用菌鉴别、加工和中毒紧急救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能力和水平,减少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发生。(市食安办会同相关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
开展“科学使用兽用抗生素”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市农业和科技局)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在中小学教育活动中增加食品安全教育内容。(市教育局)
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提高投诉举报办理结果查实率。(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和科技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市市场监管局)
八、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改革制度,提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权威性,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市农业和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强政策性用粮监管工作。(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落实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逐步推进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鼓励获得认证。(市市场监管局)
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提升良好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比例。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市市场监管局)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继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市市场监管局)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农场、街道办负责)
督促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继续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食安办、市农业和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和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