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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7-17 10:50

 

景政办发〔20181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足球彩票   

20187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和陈豪书记调研西双版纳州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深入查摆在脱贫攻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控辍保学”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基本方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劳动人口综合素质。

二、工作目标

依法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建档立卡家庭孩子入学达到100%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景洪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国足球彩票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景洪市教育局局长、市司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扶贫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中小学校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控辍保学”日常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和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中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内,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零辍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控辍保学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也要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场管委会

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抓好依法控辍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建立对村委会(居委会)和村小组“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制和考评制度,负责对辍学学生家长的教育和督促其依法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7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112号)《景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贯彻落实意见》(景政办发〔201843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82号)文件精神,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对全市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控辍工作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督促相关乡镇、部门准备进行督查整改,并对整改不力、无效者进行通报。

(三)市教育局

负责拟定景洪市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提交市政府,牵头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措施;对全市各中小学校控辍目标实施监管,进行检查、考评;依法对学校、教师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督促学校对建档立卡学生建立“一户一案”制度。

(四)全市各中小学

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厌学”等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留住“易辍生”。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强化师德教育,督促、引导教师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及时反映学校“控辍保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政府的“控辍保学”工作出谋划策。落实资助政策,杜绝因贫辍学。

(五)市扶贫办

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贯彻落实好国家“雨露计划”,为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资助,保障贫困家庭学生能上学。

(六)劳动保障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要依法加强对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务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行为。

(七)市公安局

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保障学校良好的教学环境。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八)司法部门

1. 把《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的宣传工作纳入普法规划,加强对社会、学生及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2.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

3. 会同劳动、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

4. 对长期辍学,经学校反复做工作仍然不回校就读的学生提供执法保障。

(九)市文体体育广播电视局

加强《义务教育法》和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实施的宣传,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十)市民政、财政部门

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对流浪的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救助,帮助其回到户籍所在地,接受当地民政部门的安置。

(十一)市民宗局

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宣传作用,对非法早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保证辍学的少数民族学生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十二)市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控辍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度

控辍保学是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

1. 建立健全“双线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市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管委会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村民小组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与学生监护人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把控辍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村委会、学校和有关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教师的工作业绩挂钩。

2. 建立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领导和村委领导“控辍保学”责任承包制。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领导和村委领导每年78月份,在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时,做好宣传动员入学工作。各中小学把各村委会适龄儿童、少年学生名单提交给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落实好领导干部包干到村、村干部包干到户的责任承包制。一旦有辍学学生出现,学校应及时劝返,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当动员返校工作没有效果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干部和村干部要立即主动入户,对家长和学生做思想工作,并发放《限期入学通知书》,对经过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

3. 建立学校“控辍保学”考评问责机制。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要实行校长“控辍保学”考评问责机制,将学生的巩固情况与校长的年终绩效考评相挂钩,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学校,实行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对校长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落实职能,学校积极实施管理控辍

1. 学校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强化全体教师“控辍保学”“一岗双责”。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 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 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歧视“问题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3. 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4. 实施“爱心帮扶”行动,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

5. 坚持小学升入初中的整体移交工作和异地就读回执制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辍学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家长是残疾人的家庭、家长在外务工家庭、学生由监护人抚养家庭等五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少年儿童档案。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三)常态管理,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1. 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流失情况通报制度。每学期初,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分别统计小学生、初中生学期流失和年度辍学情况,通报学生流失情况,每年公布年度辍学率,并报送市政府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各校实行学生辍学情况月报告制度,每月向当地乡镇人民、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报告控辍工作情况。为控辍工作提供第一手信息,及时形成合力,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

2. 加大宣传,积极营造依法控辍的社会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依法办学的氛围,使家长认识到不送子女入学是一种违法行为,增强学校依法办学和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为进一步扩大控辍工作参与面,形成全社会控辍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要设立控辍举报电话,举报内容包括企业、个体户非法使用童工或招用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少年就工等。各村委会、居委会要在中国足球彩票栏上设立《义务教育监督岗》,对不接受或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曝光。

3. 组织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和争创“无辍校”、“无辍班”活动。将每年3月和9月定为全市中小学“控辍保学活动月,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为“劝返学生入学周”。对可能辍学的学生进行家访和劝返。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及成员单位要依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扎实有效开展控辍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和创建“无辍班”和“无辍校”活动,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送发放“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及时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场管委会,以便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辍学生的返校工作。

4. 严格考评,奖优罚劣。对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市人民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评检查。各中小学的控辍工作,由市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各村委的控辍工作目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市人民政府教育督查室每年定期在全市开展控辍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第一次督查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和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第二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经整改后第三次督查仍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每年年底,市政府将在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和职能部门绩效考评的基础上,总结推广控辍保学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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