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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6-11-18 10:47

 

景政办发〔2016〕206号

  

 

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内容,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足球彩票   

2016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需要,协调和规范部门经济管理基础工作,控制和提高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质量,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精准调控服务, 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大精准调控力度,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协调的效率和质量,重点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动态监测、调查研究、会商分析和政策预研工作,形成纵横联动、科学有序、高效衡接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政策措施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监测协调主要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与GDP的匹配性、协调性

1. 固定资产投资与相关指标的匹配性、协调性。房地产业增值税的增速与房地产投资中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投资增速成正比例关系;建筑业增值税的增速与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投资增速成正比例关系;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速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成正比例关系;纳入统计的新开工项目个数和计划总投资,与部门审批、备案、核准及施工许可项目个数和计划总投资保持协调和一致性关系。

2. 工业与相关指标的匹配性、协调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与GDP的匹配性、协调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发展速度与GDP 可比价发展速度的比重的合理范围为±3%。万元产值用电量:每一个行业用电都设有一个标准值,企业填报当月数据时要符合标准值要求;人均产值:每个行业人均产值都设有一个标准值,最大不能突破标准值的3倍;产量与产值增速:产值的增长与产量密切相关,它们的增长速度应保持同方向一致性;当月产值异动:企业月度与月度之间的产量和产值应保持相对稳定性,月度之间产值产量出现异常变动情况要详细说明原因。

3. 农业相关指标的匹配性、协调性。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成正比例关系;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与受灾、成灾、绝收面积相协调、成比例关系;林业营造林面积和木材采伐量相协调、成正比例关系;畜牧业养殖存栏、出栏与大性畜死亡数量相协调、成比例关系。

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匹配性、协调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名义增长速度,以及与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成正比例关系。

5. 财税收入及财政支出与GDP的匹配性、协调性。各项税收占增加值的比重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各项税收发展速度与GDP现价发展速度相适应。

6. 全社会用电量与GDP的匹配性、协调性。全社会用电量发展速度与GDP可比价发展速度的比重的合理范围为±5%。

7. 客货运周转量与GDP的匹配性、协调性。客货运周转量发展速度高于GDP可比价发展速度。

8. 贷款余额与GDP的匹配性和协调性。贷款余额现价发展速度高于GDP现价发展速度。

9.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GDP的匹配性、协调性。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发展速度高于GDP现价发展速度。

10.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GDP的匹配性、协调性。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发展速度高于GDP现价发展速度。

(二)GDP总量及增长速度的匹配性、协调性评估

GDP数据质量评估主要采用差异比较法,将评估指标与全市均值进行比较得出差异度,利用各项评估指标的差异度乘以其相应的权重加权,得到综合差异,按照综合差异度大小来判断GDP总量和增长速度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与全州均值的差异在5%以内视为合理,表明GDP与相关指标匹配性较高,GDP数据质量和协调性较好,反之,则表明GDP与相关指标匹配性有待于改善,GDP数据质量和协调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责任单位及职责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各有关部门提供的经济运行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经济运行基本态势,形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负责做好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运行等情况分析,做好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与相关指标的匹配性、协调性分析监测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相关建议。

市统计局:负责地区生产总值、农作物产量、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统计工作,与各部门共同抓好相关指标统计工作。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市统计局、市供电局等部门协作:重点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节能降耗、工业项目推进及民营经济发展等情况,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工业行业、企业生产经营、产品价格、产销衔接等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负责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与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指标及其工业能耗指标的匹配性、协调性分析监测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协作:确保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均衡性增长,并统筹好税收与非税收入。重点分析财税收入完成及财源、税源构成变化和财税政策变化以及财政八项支出对全市经济的影响等相关情况等,负责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建筑业增值税与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的匹配性、协调性分析监测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重点分析消费品市场运行、外经外贸等情况,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的匹配性、协调性分析监测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与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的匹配性、协调性分析监测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分析全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情况、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重点分析減排、生态创建等环境保护情况、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分析房地产业发展、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推进等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运政管理所、市地方海事局协作,重点监测交通公路、水路基础设施项目进展情况,客运、货运总量、邮政快递业完成情况,及全市公路通车里程等。负责客货运输周转量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匹配性、协调性分析监测工作。

市农业和科技局:负责重点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农业生态建设、支柱产业、农业结构调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等情况,及农业生产主要指标的匹配性、协调性分析监测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生态产业发展情况、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监测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监测工作。

市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负责全市生物产业的情况、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监测工作。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重点分析文体广电项目建设情况、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重点分析卫生项目建设情况、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市旅游局:负责重点分析旅游业发展和旅游项目建设情况。

市民政局:负责农业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产量的匹配性、协调性分析监测工作。

市招商合作局:负责重点分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

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点分析扶贫项目建设情况, 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国家统计局景洪市调查队:负责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统计分析工作,与各部门抓好相关统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1个单位或科室具体落实,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作为联络员,专职负责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部门及所属行业相关单位和项目各自工作成果数据的及时报送,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本部门(本行业)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景洪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发工、统计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其主要领导兼任主任,市统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人事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监测协调联席会议, 由政府分管领导或委托部门负责人召集,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统计局承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全市经济运行特点、主要指标增长情况以及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如有经济运行分析决策的制度安排,重大情况无法决策的,可提交市人民政府集体决策。各部门要在市经济运行协调会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相关会议,抓好任务分解落实,落实情况须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建立GDP核算部门主要指标月度提供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国民经济核算部门主要指标月度提供制度要求,深入分析研究本行业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和全市经济发展的关联度,准确、及时上报《年度生产总值测算及所需基础数据支撑表》(附件3)中的各项指标数据,务必于每月6日前书面报送市统计局综合股(联系电话:2122714,邮箱:jhstjjbgs@163.com),同时,抄报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585892,邮箱:jhsfgjzhg@163.com),需经省级部门审核确定的统计指标可先报预计数据和情况。统计部门汇总分析后,于每月8日报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立季度材料提供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所负责的主要经济指标季度变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了解掌握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和今后经济运行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务必于每季度结束后6日报送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需经省级部门审核确定的统计指标可先报预计数据和情况。四是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指定具体联络员,专职负责联席会议的数据、情况、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员对接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跟踪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协调会商、跟踪落实等工作。根据工作中存在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数据反馈及时、研判形式客观准确、政策措施可行有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落实机制,对监测协调会议纪要决定的重要事项进行安排部署,跟踪落实,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四)强化督办督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按照监测协调会议纪要决定的重要事项进行跟踪落实督办,负责对各部门落实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重要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开展评估,为进一步启动问责程序提供依据。

(五)强化考评奖励。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要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管理与考核,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对切实推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取得实效、落实工作情况好的部门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情况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1. 景洪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景洪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

    3. 2016年生产总值测算及所需基础数据支撑表


附件1

景洪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李文武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  忠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周  强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董  俊  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

                办公室副主任

        岩  旺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车晓英  市教育局副局长

        唐建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琼丽  市财政局局长、市金融办主任

        李文玲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贵祥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高  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旭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开成  市农业和科技局副局长

        岩罕冯  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云华  市水务局局长

        卜椿洧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应才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郭慧芳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张晓坤  市旅游局副局长

        洪  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唐宏忠  市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副主任

        刀娅丽  市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彭跃仁  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陈  燕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明仕清  国家统计局景洪调查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