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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2-05 18:30

景财监绩〔2022〕7号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景财监绩〔2022〕4号),景洪市财政局检查小组于2022年11月24日对你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系全额拨款群众团体,编制人员8人,实际在编人员8人。单位共有3个账户,分别为零余额户、专户、自有资金户。设财务岗2名,会计人员1名、出纳人员1名,会计人员为财政统一聘请第三方人员,出纳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1,777.45元,2021年总收入2,131,436.10元,其中:财政拨款2,131,436.10元;2021年总支出2,139,081.62元,其中:基本支出1,658,109.32元,项目支出480,972.3元;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14,131.93元。2022年11月24日现金余额0元,2022年10月31日零余额户指标余额537774.94元、专户余额204054.04元、自有资金户余额17.33元。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财务报销票据要素不完整不规范。报销原始凭证上没有经办人签名,部分付款小票(热敏纸小票)没有复印,记账凭证上无附件单据数;部分报销附件不齐全:

1、2022年10月14号凭证,支付“茸城助彩凤项目助学金”4万元,该经济业务事项属于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但凭证后未见相关会议纪要。经查,支付“茸城助彩凤项目助学金”4万元,经2021年10月15日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会讨论通过,但未将会议纪录附于凭证后;

2、2022年12月40号凭证附件有误,将2021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填制成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二)活动费支出不规范。2022年7月35号凭证,“巾帼故事分享会”活动无预算、报销住宿费未明确住宿人员名单及天数,缺少相应的审核、审批等手续及相关附件。

(三)核算分类不细致规范。2022年10月17号凭证将两笔不同的经济业务做在同一张凭证上,同一张记账凭证进行不同经济业务的多借多贷会计核算。

(四)各类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实物上无资产卡片编号及使用使用人(管理人);固定资产系统上未明确使用人(管理人);缺少资产实物登记账或台账;资产领用及保管没有记录,手续不完善,造成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

(五)归档不及时。2021年会计档案截至2022年11月24日未装盒归档。

对于上述问题,责成你单位: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完善相关原始单据,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真实准确核算经济业务;二是要求规范资产管理,要做到资产管理责任清晰明了;三是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将会计档案归档。

景洪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