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市支行)2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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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1-03 16:58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3-000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09号 |
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市支行 抵押人: 李厚权 |
土地/房屋 |
532801007018GB00061F00450076 |
景洪市宣慰大道2号告庄西双景景罕寨16幢325号 |
依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2022)渝0102执853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渝0102执853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