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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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1-06 15:56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1年4月22日,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作为云南省第二个典型案例曝光,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部分渗滤液直排污染环境”“场区内渗滤液肆意横流”“垃圾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4大类问题。
二、整改目标
认真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指出的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存在的问题,坚决扛稳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迅速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周密细致的整改措施。通过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确保渗滤液不外排,不对场外环境形成新的污染;通过强力持续的整改和综合整治,实现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存在的问题隐患得到全面消除,场区运营管理规范有序,达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评价AA级标准,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整改措施
(一)恢复水质在线监测和COD监测系统设备使用,接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污染源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对渗滤液处理设备24小时实时监控。
(二)严格执行渗滤液处理站管理制度,规范收集各项工作台账。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将渗滤液调节池液面降低至安全高度。
(三)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要求,全面完成覆膜工作。对封场区表面覆盖防渗膜,开挖渠道,架设导流管,将表面流淌的渗滤液全部收集到调节池,并对渗滤液导流沉降池裸露部位进行预制块全覆盖。对淤积物进行全面清理,防止渗滤液通过填埋区底部防渗膜下的地下水导流渠直接外排。
(四)制定《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重新购置水质在线监测和COD监测系统设备,恢复水质在线监测和COD监测系统设备使用,并于2021年5月10日成功接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污染源在线监测运维与环境监管中心数据网络平台,有效实现实时在线监控;2021年5月10日完成渗滤液在线监控区域8个安防监控摄像头安装工程,实现渗滤液在线监控室和渗滤液处理设备24小时实时监控。
(二)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监控数据库。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用房建设(加装防盗笼),完善监督运行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严格落实进出人员登记制,规范收集各项在线监测台账材料。二是新购置一套日处理渗滤液250立方米的DTRO渗滤液处理系统,并租用渗滤液日处理能力达到550立方米的集装箱式DTRO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能力,加快渗滤液处理速度。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28日共处理并达标排放出水14.25万立方米。截至2022年12月28日,渗滤液调节池液面距离坝顶1.65米,极大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三)严格落实填埋区覆膜覆土规范,制定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雨污有效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一是对渗滤液导流沉降池裸露部位进行预制块全覆盖;二是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日填埋日覆土、边填埋边覆土”的标准要求对作业区东C区进行卫生填埋,现已完成A区、B区、C区、西C区覆膜覆土面积50000平方米;三是完成对西C区、C区导流管(导气管)、导气石笼、人工堆袋工程。四是对封场区表面覆盖防渗膜,开挖渠道,架设导流管,将表面流淌的渗滤液全部收集到调节池,2021年4月20日导流管架设已全部完成。
(四)2021年8月13日完成《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已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进行备案。
(五)2022年6月建成建筑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2021年8月30日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投入试运营;2021年10月建成大件和绿化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2022年12月25日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已具备垃圾入库及烘炉条件,开始进行点火烘炉。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1日,共6天)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祖伟
手机号码:15925420902
固定电话:0691-2500633
电子邮箱:41601434@qq.com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