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磨铁路野象谷冷链物流及仓储用房建设项目一期(加工制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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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2-10 15:23
玉磨铁路野象谷冷链物流及仓储用房建设项目一期(加工制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已于2022年6月1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专家审查。2022年8月2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玉磨铁路野象谷冷链物流及仓储用房建设项目一期(加工制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于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8日,对玉磨铁路野象谷冷链物流及仓储用房建设项目一期(加工制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了公示。因该项目用地内有10KV高压铁塔及高压线暂时不能拆迁,根据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最小距离表、建筑防火间距等规范要求,项目调整了9栋设备用房、10栋住宿楼、11栋住宿楼位置:分别为9栋设备用房向西北方向偏移6米、10栋住宿楼向西南方向偏移4.2米、11栋住宿楼向西南方向偏移0.9米。调整后的9栋设备用房距架空电力线3.73米、10栋住宿楼距架空电力线4.43米,均满足10KV线路电压等级需架空电力边导线2米要求,调整后10栋住宿楼与11栋住宿楼防火间距为9.3米,满足建筑防火间距最少间距6米要求,其余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玉磨铁路野象谷冷链物流及仓储用房建设项目一期(加工制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10日—2022年2月20日,凡是对玉磨铁路野象谷冷链物流及仓储用房建设项目一期(加工制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规委会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联系电话:市规委办0691-2121331
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0691-213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