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关于被害人被骗资金返还的公示(中国银行)1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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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06 11:49
景洪市公安局关于被害人被骗资金返还的公示
景洪市公安局勐养中心派出所侦办的周志新被诈骗案,被害人周志新被骗的50000元人民币被转入嫌疑人高峰浦发银行淮安翔宇大道支行账户6217XXXXXXXX4652(一级账户)之中,之后该账户6217 XXXXXXXX4652于 2022年9月28日17时47分02秒向账户4563XXXXXXXXXXX6529(开户名:吴金富,开户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营业部,二级)转入130000元人民币,其中被害人资金为:41633.8元人民币。
2022年10月4日吴金富名下中国银行晋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22 XXXXXXXXXXX 5871被景洪市公安局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经对被害人周志新被骗金额占吴金富账户内被冻结在案资金总额比例核算,该账户冻结资金可返还被害人周志新41633.8(肆万壹仟陆佰叁拾叁元捌角)元人民币。现将该案资金返还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对公告有异议的,需要异议人提出异议证明材料,交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清泉路12号景洪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公告期限结束后,对公告结果无异议的,按照公告比例将冻结资金返还被害人。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6日
监督机关:景洪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691-216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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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安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