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确权公告(曼贺暖村民小组寺庙)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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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9-12 11:19
根据《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曼贺暖村小组佛寺土地确权的函》(哈政函〔2023〕14号),该宗地建有寺庙一座,未办理土地证,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经我局调查初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然资源部文件》(自然资发〔2021〕1号),将该宗地的权属确权至曼贺暖村小组名下,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
宗地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属性质 |
用途 |
宗地面积 |
宗地四至 |
1 |
532801010002JB00019 |
景哈村委员会曼贺暖村民小组 |
曼贺暖村民小组内 |
划拨 |
集体 |
宗教用地 |
2120.99平方米 |
东:以界址线为界,邻曼贺暖村民小组;南:以界址线为界,邻曼贺暖村民小组;西:以界址线为界,邻曼贺暖村民小组;北:以界址线为界,邻曼贺暖村民小组。 |
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告期满后,当事人对土地权属审核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登记。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