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民政局“三服务”清单
- 来源 :景洪市民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08 18:31
景洪市民政局“三服务”清单 |
||
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基本生活救助 |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范围,对出现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予以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
2 |
未成年人保护 |
景洪市民政局作为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相关政策法规落地落实,结合实际牵头制定出台本地政策。牵头带领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要包括所有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3 |
涉外婚姻登记 |
负责涉外人员婚姻登记,依法依规为前来办理的人员办理婚姻登记,发放婚姻登记证书。 |
4 |
残疾人福利 |
督促检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按月足额发放两项补贴。 |
5 |
持续推进殡葬改革 |
加强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营,认真落实各项殡葬惠民政策,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安葬。 |
6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
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
7 |
加强高龄保健补助发放业务工作指导 |
对具有景洪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保健补助、长寿补助、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建立健全高龄津贴的审核、发放、监管机制,通过“一卡通”实现审核发放,有效保障高龄老年人基本权益。 |
8 |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变更,注销清算审计。 |
为申请法人变更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免费审计服务。 |
9 |
志愿服务 |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 |
10 |
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督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要求制定公开募捐方案,并在开展活动前及时报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进一步规范慈善募捐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