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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权登记公示(何良梅)1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8 17:01

编号:景不动产(JCDJ)2023-0004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06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曼弄枫会展国际政务中心B区   联系电话:0691—2122012

序号

原权利人

被继承人

申请继承权人

合法继承人

放弃继承权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房屋面积(㎡)

备注

1

何忠祥、黄华琼

何忠祥、黄华琼

何良梅

何良梅

房屋所有权证号:景房权证景字第00112092号、景房权证景字第00112093号

景洪市宣慰大道132号13幢

54.81

依据何良梅提供的申请、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调查函、承诺书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