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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确权公告(勐龙烈士陵园)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25 11:25

根据《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申请办理勐龙烈士陵园土地权属不动产权证申请》,该宗地于1964年建成烈士陵园,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经我局调查初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然资源部文件》(自然资发〔2021〕1号),将该宗地的权属确权至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下,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宗地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属性质

用途

宗地面积

宗地四至

1

532801012014GB00129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景洪市勐龙镇景龙村民委员会景乃村民小组

划拨

国有

殡葬用地

12085.26平方米

东:以本宗地为墙外为界邻岩香甩、岩叫科景、岩罕;南:以本宗地为墙外为界邻岩养、岩养老、岩叫、岩温、王泽福、岩扁囡;西:以本宗地为墙外为界邻玉庄香、岩扁囡;北:以本宗地为墙外为界邻岩在叫龙、岩在囡龙、岩养肖、岩香种、岩叫、岩轰。

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告期满后,当事人对土地权属审核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登记。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