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品认领公告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1-03 11:08
2023年5月19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举报在嘎洒镇曼广迈德邦快递查获150箱涉嫌侵犯“汾酒”商标专用权的白酒(500ML、48°青花汾酒(30)),经调查,涉案产品是2023年5月18日从东风德邦快递发出的,我局无法确定该批“汾酒”的所有权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请上述150箱“汾酒”的所有权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景洪市勐混路15号,联系电话:0691—2134616)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