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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1-13 10:18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4日,杨勇驾驶川E72***号欧曼牌BJ4259SNFKB-AA型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E5***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景洪市景打高速延长线由南向北方向行驶。18时50分许,行至景打高速延长线与曼沙村至曼点村便道平交口处时,与沿曼沙村至曼点村道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的杨青有驾驶的云KHQ***号豪爵牌HJ110-7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侧面相撞,造成杨青有受伤经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责任认定

1、当事人杨勇驾车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无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标线(减速让行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且未减速慢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过错。

2、当事人杨青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且未戴安全头盔,行至交叉路口路段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未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应承担此事故的部分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杨勇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杨青有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事故处理情况

该事故已按程序进行事故认定,杨勇涉嫌交通肇事案,已于2023年10月31日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1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