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燃气安全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的通告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1-14 10:32
为进一步加强景洪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涉燃气领域安全违法案件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的区域或类别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的行为。
(四)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黑窝点”“黑链条”“黑产业”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五)无资质进行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以及改装室内外燃气设施、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
(六)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的行为。
(七)非法制造、销售不合格燃气瓶、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配件的行为。
(八)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691-2145657
邮 箱:2122862001@163.com
来信来访举报地址: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16号附1号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洪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线索,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景洪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