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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开方诉云南三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裁决书(景劳人仲案决字〔2023〕140号)送达公告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1-20 17:00

云南三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阮开方云南三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云南三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仲裁裁决书(景劳人仲案决字〔2023140)。

景劳人仲案决字〔2023140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驳回申请人阮开方的仲裁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