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小德)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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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2-11 18:13
编号: 2023-01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691-2122012 0691-222971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1 |
小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景洪市嘎洒镇南帕村民委员会南帕小寨村民小组34号 |
532801009054JC00407F00010001 |
240.25平方米/165.6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