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2-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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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1-07 11: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驻景各有关单位:
《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一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2—2030年)
2023年11月7日
前 言
建设生态文明,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部署,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必然途径,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明确要求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勇当生态文明建设先行者、实践者、推动者,以建设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统领,强力推进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
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同时,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长期以来,景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响应云南省委、省政府及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抓住“沿边开放活州”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机遇,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狠抓各类巡视、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009年,景洪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景洪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年)》,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多年努力,景洪市成为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市,全市9个乡镇全部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勐罕镇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70个村获得州级以上生态村命名;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学校6所、州级绿色学校24所、市级绿色学校56所;省级绿色社区3个、州级绿色社区6个,市级绿色社区8个;省级环境友好示范基地1个,州级环境友好示范基地1个,州级环境友好型企业13个。“国家园林城市”通过复查考评;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中国天然氧吧”等荣誉称号。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也是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依据《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等文件精神和规划任务,编制了《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为景洪市辖区内5乡4镇5街道,共81个行政村(692个村小组)、96个社区(234居民小组),国土总面积6866.51平方千米。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规划编制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划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等。
目 录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第一节 建设基础
一、区域概况
自然环境。景洪市位于云南省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部,是以傣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边疆地区,也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首府及全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东西横距98千米,南北纵距112千米。境内最高海拔2196.6米,最低海拔485米,地势整体北高南低,两侧高,中部低,地貌错综复杂,沟壑纵横。景洪是全国少有的湿热地带,地处东西季风区,地凸凹,南面开阔,气候属热带和南亚热带气候,兼有大陆性气候和海洋性气候的优点。境内河流均属澜沧江水系,有一级支流18条,年均地表水水资源量约31.6亿立方米。景洪蕴藏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我国宝贵的物种基因库,被誉为“动植物王国”“植物的宝库”“森林生态博物馆”。
行政区划。景洪市下辖允景洪街道、江北街道、嘎洒街道、嘎栋街道、曼弄枫街道、景哈哈尼族乡、中国足球彩票、基诺山基诺族乡、景讷乡、勐旺乡、勐龙镇、普文镇、勐罕镇、勐养镇等5乡4镇5街道,共81个行政村(692个村小组)、96个社区(234居民小组),常住人口64.47万人,城镇化率56.94%。
特色产业。景洪是著名的“普洱茶”发源地,全市茶叶种植面积29.2万亩,干毛茶总产量达1.95万吨,农业产值达8.9亿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8.1%;农业加工产值达13.35万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12.25%;“三品”茶认证面积达15.48万亩,茶园生态化建设15.47万亩,茶旅融合发展优势明显。另外,景洪特殊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环境,是国内发展橡胶的最适宜区。2021年,全市橡胶种植面积184.54万亩,产量达13.52万吨,建立了以农垦经营体系为主体的橡胶种植、加工、经营产业链。
经济发展概况。2021年,实现生产总值(GDP)3505029万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589723万元、955784万元、1959522万元,农村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9553元、40244元。三大产业比重为16.8:27.3:55.9。
二、工作基础
(一)政府导向明确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对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出了殷切希望。云南省委、省政府与时俱进地提出了“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决心“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确立了“生态立州”战略,制定了生态立州战略行动方案,决心率先在全省建成生态州。景洪市委、市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殷切希望。按照省、州的部署安排,确立了“生态立市”战略,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把景洪市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美丽云南典范”,目前,全市9个涉农乡镇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2014年成为全省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助力西双版纳州建设成为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二)区位优势明显
景洪市与缅甸山水相连,毗邻老挝、泰国、越南,国境线长112.39公里,素有“东方多瑙河”之称的澜沧江—湄公河纵贯全境,是中国连接东南亚的最佳结合部和最便捷的水、陆通道的重要枢纽,是云南对外开放的最前沿,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面向东南亚开放的重要结合部及核心区、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和国际口岸。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继续实施,“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全面推进,沿边开发开放大格局的形成,地缘区位优势更加凸显。
(三)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扎实
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目前,景洪市境内现有自然保护地共计7个(分别是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景洪县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双版纳国家森林公园、景洪嘎洒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达2184.25km2,占国土面积的31.8%。景洪市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是云南的重点林区之一,是具有世界性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全市林地面积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1.9%,2021年森林覆盖率达78.44%,排名位居全省前列。根据“国土三调”数据,景洪市湿地总面积为204.46公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97%,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中国天然氧吧”等荣誉称号。
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景洪市属北热带和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蕴藏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我国宝贵的物种基因库,据资料记载,全市有高等植物3890种,264科1471属,其中,可供利用的经济植物1200多种、药用植物1074种、珍贵树种340多种、列为国家级保护的有52种。有动物186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1种、脊椎动物600余种、鸟类400种、兽类60种,有全国最大的灵长类繁育中心和蝴蝶养殖场,列为国家级保护的有38种,被誉为“动植物王国”“植物的宝库”“森林生态博物馆”“天然动物园”等。境内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有季节性雨林、山地雨林、半常绿季雨林、石灰山季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暖性针叶林、热性竹林等诸多生态系统,是亚洲象等多种珍稀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景洪市所拥有的动植物资源,特别是珍稀动植物物种资源,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具有极高的保护价值。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推行林长制,建成“智慧林业”系统。美丽县城、美丽公路建设有力,国土绿化行动广泛开展,完成生态保护修复工程3.37万亩,植树造林47.1万株。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拳整治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六个严禁、六个管控、一个加强”整治措施,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7%。严格实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大澜沧江水系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个水功能区和5个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优良。
(四)旅游和民族文化融合发展
景洪因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神奇美丽的热带雨林风光、丰富多样的生物资源和独具魅力的少数民族风情文化而闻名世界,是我国最早开发旅游业的城市之一,拥有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是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和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旅游目的地。同时,是东南亚众多民族寻根拜祖的源地。全市有30多个民族,其中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壮族、回族、苗族、景颇族、佤族、汉族13种民族为世居民族,形成了我国保持较为完整的以南传上座部佛教为主体的特色宗教建筑景观和特色民族聚落民居体系。建成了4个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分别是勐罕镇曼听傣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勐养镇曼掌村傣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勐罕镇曼远村傣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基诺乡巴坡村基诺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勐罕镇曼远村傣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了以村民为主,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家家户户挂牌成为非遗传习户,成为传统劳动工具、传统手工艺等系列旅游展示点的模式,实现了观光旅游与文化体验有机融合。同时,借助湖南卫视《向往的生活》的影响力,通过“政府+企业+网红”模式不定期开展专场直播活动,激发广大群众、网友的参与热情,成功荣获2021年云南省乡村文化振兴示范项目。
(五)绿色创建成效显著
以绿色创建为抓手,坚持防治结合、绿色优先原则,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绿色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市委、市政府的不懈努力,目前,景洪市成为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市,全市9个乡镇全部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勐罕镇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70个村获得州级以上生态村命名;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学校6所、州级绿色学校24所、市级绿色学校56所;省级绿色社区3个、州级绿色社区6个,市级绿色社区8个;省级环境友好示范基地1个,州级环境友好示范基地1个,州级环境友好型企业13个。“国家园林城市”通过复查考评;2019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3个国家森林乡村、7个省级森林乡村,曼远村入选“全国十大最美乡村”,景洪市勐罕镇曼听村入选省级“美丽村庄”。
(六)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提升优化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取得实效。以“高新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为导向,聚焦橡胶、普洱茶、热带果蔬精深加工和生物医药研发应用等重点领域,促进工业经济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迈向中高端。2021年,“绿色生物、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健康养生”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橡胶、茶叶、肉牛”三大百亿产业培育取得突破性进展,数字经济引领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特色鲜明、技术先进、绿色安全、动态迭代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以上。
第二节 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一、存在问题
(一)环境质量波动较大,污染防治任务繁重
大气环境状况波动较明显。景洪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从2016年的97%下降至2020年的92%,2021年上升至96.7% ,其中景洪市2020年出现了重污染天气。从环境空气监测指标年度值看,景洪市的臭氧浓度呈上升趋势,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还不够有效,面临工业、农业、交通、建筑施工、餐饮油烟等多途径、全方位的大气污染防控压力,大气环境质量防控力量略显不足。农业农村污染仍然突出,景洪市耕地较多,化肥、农药的施肥量较高,由于化肥、农药、农膜、生长调节剂等农用物资的不科学使用和处置,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耕地安全受到一定的威胁。
(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滞后
近年来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程、指标更新较快,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推动落实内容较多,需建立灵活高效联动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很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需要结合景洪市实际情况出台,受条件、地域、经验的限制,导致相关决策、部署工作滞后。部门监管责任未能落实到位,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手段比较单一。部门之间没有建起联动机制,执法责任不清晰,生态环境执法的合力没能有效形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还不够完善,执法人员不足,同时相关领域的技术力量薄弱,开展工作缓慢且难以达到要求,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过程中略显乏力。四是生态空间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空间布局规划相对滞后。
(三)生态宜居基础设施不足
农村两污设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景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34.09%(国家创建指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为36.50%(国家创建指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80%),农村两污设施处理率与创建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且农村生活两污治理设施不能保证正常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较为严重,农村生活两污治理设施建设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城市绿色福利有待提升。公园绿地分布不均,建成区绿地格局不完善,对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有一定限制。农村畜禽养殖粪污问题依然存在,农膜、秸秆等农业废物尚未得到全部有效处置。农村环境保护面临着农村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多方面的问题。
(四)城市发展模式相对单一,产业体系有待升级提升
一直以来房地产业与旅游观光业在景洪经济产业体系中占据支柱地位,以上产业也面临较大的产业滑坡及政策风险。在此背景下,全市亟需依托资源优势,深化开放创新,健全产业体系有效规避发展风险,促进城市建设良性发展。同时,产业开发链条不长的问题依然突出。产业推进缓慢,特色产业水平不高、大而不强,工业“短腿”严重,最后,沿边开发开放任务重,协同发展的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对外贸易结构单一。
二、发展机遇
(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进一步提高
国家层面上,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希望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省级层面上,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启绿美云南建设新征程。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全面开启。《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的通知等决定、方案、规划等的出台,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建设美丽云南做出了总体部署。州级层面上,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把生态创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对西双版纳州建设“争当生态安全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要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实施污染治理、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这给森林覆盖率较大、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景洪带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
(二)国家省州重大战略和政策深入推进带来的机遇
国家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一揽子调控政策、一整套支持举措将相继落地实施,为景洪市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供了战略先机;省委、省政府提出“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一城两区”的奋斗目标,“澜湄合作”机制的深入推进,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中缅经济走廊从概念规划转入实质建设阶段,《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一体化大市场的形成,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乡村振兴、沿边开发开放等系列重大战略和政策的深入实施,为景洪发挥优势、乘势发展迎来重大机遇。
(三)省州新开发格局提供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云南省全面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为景洪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一带一路”发展愿景、“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为沿边地区发展带来机遇。随着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国-中南半岛开放走廊建设深入实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建设,泛亚铁路中线中老铁路顺利通车,景洪作为我国西南边境面向东南亚开放枢纽,区位优势更加凸显,随着中老、中缅经济走廊建设深入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建设,中泰高铁将于2023年运营,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深入持久开展,“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等工程的建设,西双版纳将成为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重要一极,为景洪市的全面开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四)景洪市独特的区位优势带来的加速发展机遇
景洪市具有云南省“边疆、民族、山区、美丽”的内涵特征,区位优势明显、生态优势突出、旅游资源丰富、民族风情独特,是云南对外开放的最前沿,是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流域中最具活力城市,也是我国大西南连接中南半岛的枢纽城市,在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全市连续四年入围“中国西部百强市”,两次跻身“云南省县域经济十强市”,荣登“2019中国市域旅游竞争力百强市”榜单。随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持续巩固,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区域中心城市”为定位,打造“中国休闲暖都·世界旅游名城”的持续推进,景洪将迎来全速发展的机遇期,成为全州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全省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和前沿阵地。
三、面临的挑战
(一)环境质量波动大,成因复杂任务重
作为全国欠发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景洪市发展任务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任重道远,产业发展对环境仍然保持高压。另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口增长,局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吃紧,城市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不高,要持续稳中向好仍需要出实招、出硬措施;同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环境空气污染天气主要集中在3、4月份,应对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还不够有效,面临工业、农业、交通、建筑施工、餐饮油烟等多途径、全方位的大气污染防控压力,大气环境质量防控力量略显不足,同时,受处于边境地区,受外源影响而无法控制;另一方面,农业农村污染和治理的问题未得到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无害化处理工程资金缺口大,实施进度缓慢,严重滞后给创建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三是污染治理任务艰巨与经济增长放缓造成治理主体主动性和承受力下降,环境改善窗口期与社会公众渴望短期有较大改观的心理预期的矛盾,也给景洪市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一定压力。
旅游、城市生活空间高度重叠对城市生态环境管理带来的新挑战。告庄、曼听公园、勐泐文化旅游区、花卉园等景区分布于城区,以上区域也是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工作片区,旅游旺季时城区交通拥堵、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问题突出,生活污水、夜间噪声呈季节性变化,如何合理统筹旅游、生活环境是景洪未来城区建设将面临的重要问题。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压力较大
景洪市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属南部边境热带雨林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45.59%,保护任务重、压力大。由于农村生产力低下,对森林的依赖性过大,产业种植结构单一,呈单一种植橡胶、茶叶、香蕉的模式,生物多样性面临严峻挑战。薇甘菊、松材线虫、红火蚁、黄脊竹蝗等外来物种入侵形势严峻,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严重威胁。植被修复力度不足,林地面积仍然面临缩小的危险,生物多样性的基础受到削弱。
随着亚洲象保护力度的加强,种群数量的在不断地增加,适宜栖息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栖息地之间被人为阻隔等因素,亚洲象分布区与居民生产、生活区叠加情况日益严重,如何处理好亚洲象保护与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缓解人象冲突,回归人象和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障亚洲象分布区内民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边疆稳定,加快解决当前亚洲象保护管理所面临的问题迫在眉睫,同时,生产生活空间挤占生态空间的问题将长期存在。
(三)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战略目标。当前,景洪市支持经济增长的传统产业发展动力减弱,新兴产业还在形成之中,经济抗风险能力弱;工业基础薄弱,精深加工产品少,结构升级面临较大压力;创新能力不足,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高,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依然不足。工业产业调整难度大,能耗下降空间小,能源统计基础薄弱,统计报表难以达到质量要求;除去电力及橡胶行业外,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体量小,难以支撑全市工业经济。
(四)经济高质量发展压力大
当前,景洪市优越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未能很好地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经济总量仍然偏小,做大总量、做强增量、调优结构的任务仍然艰巨。资源环境约束对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挑战,受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有限,难以支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资源环境管控更加严格,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更加凸显。粮食安全战略地位提升至新高度,耕地保护要求日渐严格,如何实现农业空间和城镇发展空间“双保障”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一是农业经济占比保持高位,仍是典型的农业区,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不充分,市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缓慢,口岸、园区经济发展滞后,城市经济带动能力弱。二是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成效不明显,营商环境有待优化,项目落地难的问题仍然突出,六大生态经济产业培育壮大任务仍较繁重。三是主导产业、战略性支柱产业不多,特色新兴产业优势不够明显;深层次开发力度不够,集约化程度不高,生态资源的开发还是粗放模式。四是科研和成果转化效率不高,大多停留在原料型、初加工产品阶段,精深加工产品少,产业链较短,附加值低,产品市场竞争力低。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及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按照“保护第一、治理为要、科学规划、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景洪生态环境质量。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规划先行,科学管控。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范空间开发秩序,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
高效转化,协同共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环境受到严格保护的基础上,积极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现代化、社会进步、生态环境改善之间的良性互动。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区位、资源、生态优势,突出景洪市特色,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作为突破,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规划目标与措施应尽可能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
共同参与,社会共治。坚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级各部门知责履责、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环保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格局。
第三节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景洪市行政辖区的全部区域,总面积6866.51平方千米,具体包括景洪市辖景哈哈尼族乡、中国足球彩票、基诺山基诺族乡、景讷乡、勐旺乡、勐龙镇、普文镇、勐罕镇、勐养镇、允景洪街道、江北街道、嘎洒街道、嘎栋街道、曼弄枫街道等5乡4镇5街道,共81个行政村(692个村小组)、96个社区(234居民小组)。
第四节 规划期限
规划以2021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
近期:2022—2025年,为生态文明全面建设期。
远期:2026—2030年,为生态文明深化提升期。
第五节 规划定位与目标
一、规划定位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让生态成为景洪的常态、绿色成为景洪的底色。实施雨林保护、雨林修复、雨林回归、林城融合、国土绿化、环境治理等六大行动,打造美丽中国雨林之城,抓住建设“美丽中国”和“中国最美丽省份”机遇,加强生态体系和边境生态屏障建设,增强各族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坚持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进,以争当中国最美丽省份排头兵的决心和信心,将景洪建成为“美丽中国雨林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突出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依托景洪市现有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禀赋,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打造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的生态空间体系、以绿色发展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以防治结合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生活体系、以多元共治为目标的生态制度体系、以民族文化为标志的生态文化体系,力争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各项指标,努力将景洪市建成“国土空间布局合理,发展模式绿色高效、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方式低碳节约、生态制度完善健全、生态文化鲜明繁荣”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努力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近期目标
对照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从差距较大的领域入手,以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产业改造升级转型、城乡绿化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完善生态制度、培育生态文化等为建设重点,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水、土壤、森林、湿地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和满意度逐渐提高,生态文明制度日渐完善,初步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生活模式。2023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复核,2025年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红线、耕地红线、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三区”主导功能划分更加明晰、“三线”边界刚性管控更加有力,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建成“一屏一廊,两带十五脉”的生态安全格局。
——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48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9%以上。城镇化率持续提高,城区常住人口达到50万以上。财政收入突破20亿元,力争实现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强县和西部百强县市排名再提升、位次再前移。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提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成为普遍形态。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绿色经济占比明显提升,“绿水青山”加速向“金山银山”转化。
——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满足指标要求。
——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扛起筑牢祖国西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以铁心、铁肩、铁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快从严从重打击围剥树皮、毁林种茶、投放有毒有害物等违法行为,坚决巩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整改省委巡视反馈生态环境有关问题、建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执行“林长制”,广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大古茶树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生态修复工程。
四、远期目标
2026—2030年,继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持续高效率推进生态制度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高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实现天蓝、地绿、水清、土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高要求落实生态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高质量推动生态经济发展,以高科技为引领,发展高效生态工业、精品农业。高品质提升生态生活水平,全方位、多层次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与内涵,全社会形成节能、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高规格打造生态文化品牌,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全民以环保、低碳、节约的生活方式为时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与幸福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完成省级任务目标,美丽乡村建设取得较大突破。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和县域发展活力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美丽中国雨林城市、辐射南亚东南亚世界旅游名城核心区和泛亚通道枢纽城市建设更进一步,将景洪打造成为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第六节 建设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3〕209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的通知》(云环发〔2022〕21号),为了总体目标的实现,整合了最新的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体系,景洪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设置39项考核指标。
表2.6-1 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目标表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考核标准 |
现状值(基准年) |
指标目标值 |
|
2021年 |
2025年 |
2030年 |
||||||
生态 制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制定实施 |
制定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4.71 |
25 |
25 |
||
4 |
河(湖)长制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
5 |
林长制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
6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
7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生态 安全
生态 安全
生态 安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8 |
环境空气质量 |
|||||
优良天数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96.7 22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9 |
水环境质量 |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100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无劣V类水体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无黑臭水体 |
|||||||
10 |
城市声环境质量 |
%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5 |
90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0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0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11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省级指标) |
|
保持稳定或变化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
生态质量指数(EQI)(国家指标) |
|
ΔEQI≥-1 |
EI值为78.74 |
ΔEQI≥-1 |
ΔEQI≥-1 |
|||
12 |
森林覆盖率(省级指标) |
% |
≥60 |
78.44 |
保持稳定或逐年提高 |
保持稳定或逐年提高 |
||
林草覆盖率(国家指标) 山区 |
% |
≥60 |
78.44 |
保持稳定或逐年提高 |
保持稳定或逐年提高 |
|||
13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97 |
≥97 |
≥97 |
|||
外来物种入侵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4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
15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
16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
1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18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生态 空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9 |
自然生态空间 |
|||||
生态保护红线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3131.46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45.6%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 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 降低 |
|||
自然保护地 |
公顷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自然保护地有7个,面积2184.25平方千米。 |
自然保护地数量与面积不减少 |
自然保护地数量与面积不减少 |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公顷 |
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优化 |
面积192.6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2.8% |
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 优化。 |
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 优化。 |
|||
20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 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
生态 经济
生态 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2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0.2587;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2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94.87;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23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4.84 |
≥5.0 |
≥5.0 |
||
24 |
化肥农药减量化 |
|||||||
主要农作物化肥亩均施用量 |
千克/亩 |
减少 |
25.19 |
减少 |
减少 |
|||
主要农作物农药亩均使用量 |
1.69 |
减少 |
减少 |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5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93.38 |
≥94 |
≥95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75 |
81.39 |
≥90 |
≥95 |
|||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80 |
87 |
≥90 |
≥90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2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2.05 |
≤2
|
≤2
|
|||
生态 生活
生态 生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7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 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8 |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86.81 |
100 |
100 |
||
29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0 |
92.78 |
≥95 |
≥95 |
||
30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34.09 |
≥50 |
≥60 |
||
31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5 |
100 |
100 |
100 |
||
32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48.91 |
≥80 |
≥85 |
||
33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上级目标:4280座,实际完成4280座,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九) 生活 方式 绿色化 |
34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91.0 |
92 |
95 |
|
35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
36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95 |
96.8 |
≥98 |
≥98 |
||
生态 文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37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38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98.01 |
≥98 |
≥98 |
||
39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85.13 |
≥90 |
≥90 |
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第一节 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为重点,在区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已有目标任务及阶段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逐步筑牢生态文明制度。
一、完善生态制度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一)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执行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法治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实现排污许可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基础及提供保障。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及时跟进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抓好已出台的改革举措的落实,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有效运转的生态环保市、镇、村三级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健全党政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机制。健全跟踪记实制度,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绿色政绩”,提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性和准确性。在构建生态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节能减排、耕地保护、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政策“红线”,出台一套可操作的细则和评判标准,建立领导干部考核实绩档案,全面准确记录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集中评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狠抓落实“三线一单”,建立生态保护制度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完成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建立景洪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准入制度,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区的准入清单。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空间开发利用、重大项目布局的规划环评,对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机制,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审批机制,加强项目准入管控。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持续创新,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持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
(三)构建农村环保制度体系
全面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包括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多元环保投入制度体系等。
(四)全面完善、落实河(湖)长制
加强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积极建立健全跨界河湖管理保护的协调联动机制,有效解决跨界河流管理保护相关问题;加强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市级河长负责对相应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将河湖长工作情况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并赋分值。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建立健全“林长制”
按照省、州部署推行林长制,认真制定实施《景洪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意见》和《景洪市落实林长制工作方案》,由景洪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行林长制的组织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制,分级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督察体系,落实林长制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区域等。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政主要领导责任的林长管理体系,各级林长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各镇(街道)督促指导村集体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将保护森林资源纳入村规民约,切实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持续推进林草生态修复,继续深化林草领域改革。
(六)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持续创新
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持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加大绿色信贷投入,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能效信贷和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业务,重点支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项目、生物多样性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一)终身追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成立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领、协调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根据《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制订《实施方案》,将考核指标与重点项目层层分解,与各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标责任书》,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各级政府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
(二)明确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
探索建立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绿色考核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根据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制定具体目标,将绩效考核、年报以及与利益相关者作为决策依据,纳入管理体系,使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企业管理之中。
(三)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制度
一是建立良性的公众参与互动机制,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大力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建立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设置推行公众满意度调查机制。二是增强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广泛动员群众参加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民间公益环保组织作用,推进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建设。持续畅通“12369”等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环保工作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发挥其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
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严格督察整改,加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审核,强化整改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和分析研判,适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全力推进反馈、移交问题整改。禁止环境保护“一刀切”,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督办“五步法”工作模式。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级生态环境交叉执法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认真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级生态环境交叉执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一企(单位)一方案一专班的工作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跟踪督办验收,直至问题整改销号。同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
(五)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评估方法、实施机制,环境损害成本的合理负担机制、配套标准和规范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额度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三、集约资源、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及管理制度
(一)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监督管理,注重改革创新。构建归属清晰、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保护严格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主体代表,保护自然资源使用权人的自主权,允许自然资源使用权人根据自然资源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
(二)完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
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空间规划体系,将用途扩大到林地、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所有自然空间,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建立自然资源开发许可制度和用途转用审批制度,严格保护自然资源。
(三)完善自然资源管护制度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实行严格保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把控,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小、性质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布局更优化。加强林地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林地管护组织领导机构,认真落实林地管护责任制。加强林地管护监督小组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与监督服务效能,确保林地资源安全。
(四)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除特殊用地外,各类建设用地均实行有偿出让和使用,建立健全未利用地有偿出让制度。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协议出让,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明晰水、森林、草原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形成“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利益调节格局。探索多元筹资和合理补偿等方式,构建低成本、可持续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补偿方式和范围,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联防共治的运行机制。
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制度
(一)深化生态环境准入机制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立景洪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准入制度,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准入清单,优化景洪市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约束要求。
(二)完善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执法等一体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执法,做好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衔接,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将排污许可作为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依据,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排放控制、污染治理的全过程监管。生态环境执法负责全程监督各项管控要求的落实。
(三)完善生态修复管理机制,强化林长制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一规划、集中整治,逐步形成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系统和管理机制;建立生态监察制度,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开展河流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国土绿化行动。落实土壤、河流修复治理,建立生态修复管理机制。继续完善推进林长制相关方案及制度,从高位推动和执行林长制相关要求,狠抓落实市、乡、村三级林长制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巡、责有人担”。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坚持以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以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为目标,加大预防、预警工作力度,紧紧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和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应急处置建立相应的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防控体系,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构建信息化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全区生态环境风险源的数据信息库,构建信息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动态更新风险源清单,并对重点生态环境风险源进行实时跟踪。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归集共享各类相关数据,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三是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警体系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结合辖区内开展的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适时修订《景洪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景洪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应急防护和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不断充实以景洪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建立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一)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为抓手,压实各级政府部门推动环境治理的责任。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企业生态文明绿色考核体系,引导企业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和环境信息公开,形成企业推进环境治理的内在动力和压力。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大力发挥行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综合运用多种环境治理手段。不断强化非行政手段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实行统一执法;大力发挥市场手段的作用,加快建设完善的碳排放权市场、水权市场、碳汇市场等,引导各类企业和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充分利用信用手段,加快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并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创新治理方式、丰富治理手段,与行政手段相配合,形成治理环境污染、推动绿色转型的强大合力。
(三)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治理领域;加大关键环保技术研发力度,用绿色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加强环境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环保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打造高水平的“环保铁军”。
第二节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水、土壤、大气、生态环境、固体废物等要素,以改善景洪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固体废物风险防范能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筑牢环境安全底线,到规划年末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水、土壤、森林、湿地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安全体系建立。
一、营造水清岸绿,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保护水环境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实施《西双版纳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景洪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目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管理,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
持续推进澜沧江西双版纳段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深入推进澜沧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保障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实施好澜沧江重点区域“禁渔”工作,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严控岸线开发利用,强化自然岸线保护。
健全澜沧江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差异化治理,试点推进“南阳实践”。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强化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协调,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建立跨国界水体风险防范体系,强化沿边发展区跨境河流的水环境风险防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保障水环境质量达标
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以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完成澜沧江流域(景洪段)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适时启动辖区其他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形成入河排污口台账。全面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建设。加大污水整治力度,大力引导制造业企业入园入区,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集中治污”。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各县(市)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行动,实现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加强移动污染源防治。严格执行《澜沧江景洪电站库区船舶管理暂行办法》,合理开发和保护澜沧江流域生态,对景洪电站库区船舶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评估。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逐步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尾矿库、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
市域境内目前无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持续巩固深化黑臭水体消除和劣Ⅴ类水体治理成果,确保地表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三)加快城乡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完善城内污水管网体系。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治理体系,强化雨污分流改造,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先落实景洪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景洪市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强化污水截流、收集和处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效能。积极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根据不同村寨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坚持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或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比例超过30%,达到国家指标要求的50%;三是健全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长效运管机制,确保后期管理到位。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与运行管理水平。优化布局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治污效能,控制和削减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四)保障水生态安全
持续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按照岸上抓污染源清单管理、岸边抓入河排污口管理和岸下抓水资源解析工作的总体思路,统筹谋划澜沧江流域景洪段、景洪市南阿河流域治理,重点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景洪市南阿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景洪电站——橄榄坝电站澜沧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加快建设水环境生态监测网络,推进生态修复和智慧河道建设。
保障河湖水生态安全。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加强源头治理,优先对河湖生态缓冲带实施保护修复,开展植树造绿、水土保持,恢复河湖自然岸线。对不符合河湖生态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格控制和有效化解主要干支流涉危险化学品等项目环境风险,构筑水生态安全屏障。针对水生生物生境、生物群落受损的河湖加强生态修复,促使天然生境和水生植被恢复,持续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五)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持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规定,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实施“一水源地一档案”,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构建并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常规及应急监测体系,继续加快饮用水备用(应急)水源建设,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普查,摸清农村饮用水源分布。对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农村人口集聚区的饮用水源,划定水源保护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建设水源点环境保护工程设施,清理农村饮用水源点内的污染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饮用水。
(五)加快智慧水务平台建设
加快构建涵盖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文化等领域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管理、服务、应用为一体的智慧水务平台,全面提高环境和水务等业务管理部门的预警、决策、调度、指挥能力,增强城市防洪、供水保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二、守住蓝天白云,巩固环境空气质量
(一)高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
面对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重要任务,景洪市守正创新、高位部署,组建大气污染防控指挥部,由市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分管市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抽调有关部门精兵强将集中办公、统一调度,切实加强部门之间人员、信息和业务联动,工作推进高效有力。通过指挥部统一调度,研究分析问题,进一步压实部门职责,坚决将风险点化解在第一时间,并实时跟踪问效,及时反馈,推动形成调度——处理——反馈的闭环指挥体系。不定期组织专家会商,听取专家意见,针对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
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提标改造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改用电、天然气等对环境污染小或无污染的清洁能源替代煤。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分行业清理并推进工业炉窑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
强化VOCs排放管控。严控区域工业新增VOCs排放,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强包装印刷、家具、机械加工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VOCs排放的治理和监管。明确VOCs排放重点企业名单,开展VOCs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工作;开展汽修、建筑装饰、干洗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管。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在用车辆环保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逐步建成“车、油、路”协调发展的机动车污染防治体系。
一是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二是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机动车管理法规标准,强化在用车辆污染控制,严格新车准入门槛和油品供应质量,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提升。
(四)加强扬尘管理,控制颗粒物排放
健全扬尘管理机制。明确扬尘污染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责任主体和考核模式,落实扬尘治理和监管责任。及时公布扬尘污染状况,并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加强城市道路耐久性路面建设,建立高效的市政道路日常养护机制。强化货运车辆、工程机械监管。
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尽量避免冬季、春季进行大规模土方作业,做到“慎开工,早完工”。依托先进技术手段,实现扬尘污染的在线监测监控,实现扬尘污染全方位管控;加强建成区房建及市政工程“六个百分之百”管理和落实,建立施工企业环保守法信用管理制度。
(五)开展生活消费领域污染治理
巩固提升餐饮油烟整治效果,依托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净餐馆”活动,实行城市和集镇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全覆盖,制定《景洪市餐饮行业油烟整治工作方案》,鼓励旅游村寨积极推广应用油烟净化治理技术。规范油烟管道排放设置,禁止利用下水道排放油烟,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发布实施景洪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方案,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定禁燃区域,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严禁垃圾、秸秆焚烧,加强源头控制
加大城区和城郊结合部的巡查力度,对露天焚烧垃圾、沥青、塑料、枯枝落叶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住建和农业部门要牵头划定垃圾、秸秆焚烧禁燃区域。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积极争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持。健全和完善市级、乡镇(农场)、行政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大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引导群众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将严禁秸秆焚烧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全县倡议垃圾、秸秆零焚烧、清明文明祭扫活动。
(七)强化监控能力建设,构建智能监督管理体系
加快建设全市大气环境感知和空气自动监测设施,强化对大气生态环境要素的互联网监测,加强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管理,持续推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控数据、建筑工地扬尘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数据、废气污染源监控数据、激光雷达扫描数据与州级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完善构建空气质量在线监测“一张网”的工作要求;探索在边境地区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时掌握边境国家的环境空气质量。
三、巩固净土保卫,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一)深入推进土壤调查评估
一是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调查评估。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废弃矿山及尾矿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土壤调查评估,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风险,为建立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提供基础数据,提升土壤环境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补充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以重金属高背景区农用地为重点,分区分年度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未覆盖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进一步查明耕地、园地、草地污染面积、分布和污染因子,深入分析土壤重金属高背景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为农用地风险管控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对污染地块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开发使用的安全。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一是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照国家制定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并以耕地为重点,建立分类管理清单,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二是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三是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区域,开展土壤污染相关因子的监测分析,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按照国家有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结合景洪市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定期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四是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应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执行有关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一是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二是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自然资源局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三是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四)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一是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地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二是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污染。
(五)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加强土壤空间管控;二是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三是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四是加强重点地块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工业污染土壤防治,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对偷排偷埋行为铁拳重击、严惩不贷。
(六)推进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地下水的,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时,应纳入地下水的内容;实施修复的地块,修复方案应包括地下水污染修复的内容。
四、综合防治噪声污染,进一步提升声环境质量
一是严格控制工业噪声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禁止在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二是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噪声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噪声,严格建设审批,执行建筑噪声施工许可证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建成区内禁止夜间进行机械打桩、搅拌或振捣混凝土、挖掘推土、锯木等高噪声作业。三是切实防范交通噪声合理规划不同等级的城市道路系统密度,以保证声环境敏感区与道路间有足够的衰减距离。环境噪声超标路段设置声屏障。四是综合整治社会生活噪声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在居民小区、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建筑物内和居民住宅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开办KTV、卡厅等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对现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实施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扰民投诉突出的KTV等娱乐场所,加强夜间烧烤摊的噪声整治,禁止夜间使用高音喇叭等高噪声设备招揽顾客。
五、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链接《景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景洪市中部北部保护热带雨林生态空间,筑牢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以澜沧江流域为重点的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统筹沿江两岸生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建设澜沧江生态保护廊道;建设勐养—小黑江—茶王树河—勐腊—尚勇、勐养—勐仑—勐腊—尚勇区域性生物迁徙带;构建包括澜沧江、罗梭江、南阿河三条主要干流,流沙河、南凹河、南卧河—南嘎河、纳木塞河—南木冷河、南背囡河、南背弄河、南坎河、勐养河、南昆河—云盘河、普文河、勐旺河、南线河十二条次要干流的15脉,形式滨水生态带,串联市域内分布零散的生态保护斑块,实现全域生态空间网络化,构建“一屏一廊,两带十五脉”的生态安全格局。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识别亚洲象、金钱豹、云豹、蜂猴、印度野牛、绿孔雀、印支虎、灰孔雀雉、版纳鱼螈、双孔鱼、大鳍鱼、细纹拟鱤、丝尾鳠、望天树、藤枣、长蕊木兰、原始莲座蕨、苏铁蕨等珍稀濒危动植物的活动范围及分布空间,明确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严格空间管控、用途管制,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构建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加强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开发建设活动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干扰。
完善陆域生物迁徙廊道保护。优化构建陆域生物迁徙廊道。衔接区域生物多样性格局,市域层面重点落实三条区域性生物迁徙廊道的保护,以解决自然保护区孤岛化、生态连通性较差、物种迁徙阻碍等问题。区域性生物迁徙廊道控制宽度应不小于1000米,通过自然封育、植树造林、水系治理等综合措施,提升廊道生态空间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实施对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的保护,构建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
完善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保护。重点保护澜沧江、罗梭江、普文河三条澜沧江流域鱼类洄游通道,加强对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澜沧江禁渔制度,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发展“人放天养”增殖渔业,实施“以渔控藻、以渔净水”生物治理,恢复渔业种群资源;对洄游通道区域进行项目清单准入管控,严格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生态补偿制度。
实施亚洲象保护重大工程。结合亚洲象国家公园申建工作,根据亚洲象分布、热带雨林分布、栖息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实施亚洲象跨区域保护和栖息地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制定国家公园范围内的村镇、矿业权、人工商品林、永久基本农田、景点景区的矛盾冲突解决方案;建设亚洲象种源繁育及救助中心,完善原住民社区共管机制,鼓励当地村寨居民共同参与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利用,探索人象和谐共生路径。
(三)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与恢复
加大对澜沧江流域两岸的滩涂、水草及境内重要水库及汇水区植被的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生态功能。建立完善全市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全市湿地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完善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科普宣教和技术培训体系,构建统一的湿地科研、监测、评估和预警平台。到203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四)开展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治理
根据云南省水土流失专项调查成果,景洪市水土流失敏感区主要分布于北部山区,按水土流失分布情况安排6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治理面积1002.27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北部的景讷乡、普文镇、勐旺乡、中国足球彩票、勐养镇等。以整合治理为方式,由分片治理转向集中成片治理,提高治理质量和效益。按照“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调动企业、集体、个人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推动景洪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工程和生物等措施,以突发性强、规模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为重点,开展地质灾害点治理。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区的水土流失监管,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建立生态监察制度。
(五)落实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一是新建(在建)矿山环境保护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破坏性影响的矿山、选矿厂。二是生产(改、扩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坚持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原则,坚持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三是强化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采矿权人在矿山停办、关闭、闭坑前,应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四是已经闭坑、矿权灭失的历史遗留矿山,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方式,建立相应的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加快治理与恢复的进程。五是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监测体系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动态监测体系。利用现有专业监测单位和已建立起来的大中型矿山监测机构,组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对市内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监测和预警预报。
(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热带雨林修复
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观和大生态观,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地开展,针对客观存在的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问题突出、森林生态系统干扰破坏严重等问题,对山、水、林、田、路、房、厂进行统一规划、集中整治、综合治理,逐步形成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系统。通过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动热带雨林恢复及重点区域防护林建设,使项目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森林保水护土功能显著提升,生态环境逐步修复,改善周边环境,解决当地部分贫困人员就业,以林业促进脱贫攻坚,带动项目区农民增收致富,促进自然优势、资源优势真正变成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六、加强区域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一)完善应急预案网络备案系统
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防控涉危涉重企业环境风险。尽快完善应急预案网络备案系统,对企业应急预案、风险评估、风险隐患排查、应急演练进行全过程管理备案,建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管理平台,加大应急预案体系查改力度。
(二)持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管理能力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提高企业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水平,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机制,加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市级应急管理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三)深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及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加强新建项目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鼓励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加强对企业自行处理处置过程的监督性监测和监管。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包括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监管企业清单,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的规范化管理。协调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沟通,加强对医疗机构环保设施和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监管,加强对医疗废物运输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持续保持100%。
(四)完善物资储备与应急队伍建设
完善应急资金和应急物资制度,增加应急资金投入,建立应急物资保障制度,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和专家组建设。发挥环境应急专家组的作用,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方案制定、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相关培训,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开展重大项目碳排放评价
针对规划时期投产的高能耗、高排放重大项目,实施节能评估和碳排放评估,从用能总量、能耗标准、碳排放标准等方面严把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避免在达峰前出现碳排放冲高现象,确保平稳进入峰值年。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一是调整经济结构,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以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为主的高能耗高碳排放行业的产能,扶持和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和低碳排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优化能源结构,统筹协调中小水电发展,积极开发以生物柴油、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为主的生物质能,稳妥推进太阳能发电,加快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因地制宜开发水电。三是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着重推进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配合景洪市推动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四是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建立健全绿色建筑体系,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
(三)增加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
增加森林碳汇。依托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大幅度提升茶园、胶园固碳能力,推进碳汇林建设,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林业专项行动计划,持续增加碳汇能力,深入推进造林绿化,积极开展碳汇造林,完善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提高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能力,实施碳汇林建设项目和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澜沧江第一分水岭沿岸国土绿化及生态修复建设。
做好农田和湿地碳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加农业土壤碳汇。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技术等保护耕地措施。持续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加强湿地保护设施建设,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增强湿地储碳能力。
(四)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
推动全市碳中和示范区建设,结合藏胶于林需求,实施重大林业碳汇与生态系统恢复工程,实施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观测。探索实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支持低碳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城镇、社区、校园、旅游景区等,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有效发挥热带雨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重点强化森林抚育,提高林木蓄积量,加强生态农业增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和增量。
第三节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景洪市的生态功能为以亚洲象和热带雨林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建设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态屏障,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打造景洪融入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澜湄合作机制稳步推进的先行区的重要联结点。立足景洪市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地理环境、产业结构,赶超争先、拼搏奋进,把景洪建设成为美丽中国雨林城市、泛亚通道枢纽城市、市域发展活力城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以提升生态功能、突出产业功能、增强城市功能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人口、资源、产业等要素配置,加快构建“一核一廊,两轴三区”的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总体格局。
一、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一)规范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机制。实行多规合一,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推动形成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各部门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叉。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据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情况,衔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21〕11号)管控要求,对照《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计表》,将“三线一单”保护要求落实到景洪市涉及的3个优先保护单元、8个重点管控单元和1个一般管控单元(景洪市一般管控单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将“三线一单”作为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以“三线一单”为基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分区管控要求对不同的单元采取保护措施,结合国家、省、州“三线一单”有关管控制度,根据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二)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一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按照精准、简单、易行的要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完善红线区域内标识标牌系统,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综合整治,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二是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考核机制。从生态环境实施监管、绩效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考核机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定期组织评价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依据。
(三)加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
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编制《景洪市生态保护红线自查报告》,生态保护红线应以严格保护、禁止开发进行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区内原有的村庄、工矿等用途,应严格控制建设行为的扩展并应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逐步引导退出。
永久基本农田。以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全面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控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逐步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
城镇开发边界。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冲突,通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改变以用地规模扩张为主的发展模式,结合景洪市实际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引导促进城镇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优化,避免城镇开发边界碎片化,为景洪市未来发展留有合理的弹性空间。
自然保护地。统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推进西南生态功能屏障区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逐步建立以亚洲象国家公园为主体、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亚洲象国家公园、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筑牢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景洪市境内城市、镇(乡)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点)保护区划定工作,对“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工程修筑隔离防护设施,包括水源点围栏、挡墙、引流沟、蓄水池、水源防护亭、植物隔离带、人工生态林建设,设置水源保护标志牌、界桩、宣传牌、警示牌等保护措施。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专项检查、水质环境监测,强化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强化饮用水源监控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定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必要工程防范措施,配套相应的应急管理对策与措施,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
二、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一)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科学界定自然保护区范围,落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推进方案》。逐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整合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快推进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有效保护好以亚洲象为代表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自然景观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景洪市境内现有自然保护地共计7个,根据已统计的保护地面积,截至目前,自然保护地面积为218425.85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子保护区(勐仑子保护区、勐养子保护区)和云南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州级自然保护区1个: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景洪县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2个:云南西双版纳国家森林公园、景洪嘎洒省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1个:西双版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二)加快自然保护地范围勘察、普查工作
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自然资源本底调查、编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确权登记、坚持一地一牌一机构、建立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制度、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等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禁食野生动物等生态保护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建立自然保护地信息联动机制,健全监管机制
健全自然保护地信息联动制度,加强部门、职能机构、社会组织交流互动力度,细化体系建设工作内容,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有机结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健全监管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加强各部门、责任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能力建设。
三、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一)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配合“两屏三带”云南省和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布局,构建“一屏一廊,两带十五脉”的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依法审理涉及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以及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域各类案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注重生态保护修复,构筑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优化用地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优化居住和工业用地布局。与空间布局结构相适应,合理平衡居住与产业用地发展布局。以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空间开发模式)为导向,优化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结合空间布局结构确定的城市中心、城市发展轴及特色化发展片区等,积极引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形成完善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与内涵挖潜相结合的用地保障方式,推进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优配增量、挖潜存量、提升质量”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城镇开发建设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精准有效配置新增指标,实现“优地优用”,加大存量挖潜力度,推进城镇建设用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三)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分区和用途,落实国家、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不同功能、不同用途的转换规则,加强地上地下、城镇乡村空间的统一用途管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节约集约用地状况等,科学合理安排上级下达的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完善规划实施的时序管控。健全完善用途管制全周期监测、全过程监管机制,对用途管制实施情况实行监督考核。
(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完善城乡布局,优化城乡等级结构。规划形成“市域主中心、市域副中心、重点镇(乡)、一般镇(乡)、乡村”五级结构,做强市域中心城市、做优市域副中心、做特镇(乡)、做美乡村。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导向,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促进城乡空间布局、产业经济、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协同发展,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全面促进各区域共同发展,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优势互补、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四节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到规划末期,高质量发展水平得到新提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上大台阶,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法治景洪、和谐景洪、健康景洪、平安景洪、数字景洪建设目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民族文化得到充分保护和弘扬,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效率走在全国前列。“中国休闲暖都·世界旅游名城”品牌享誉国内外,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面向南亚东南亚商贸物流集散地、区域产业化新高地。
一、全面推进生态产业提质增效
生态产业发展以发展四大特色优势产业为主,充分发挥景洪市旅游、生物、生态、民族文化等资源优势和处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区位优势,着力发展旅游文化、健康养生、商贸物流、绿色生物4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一)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
按照《景洪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目标,将景洪市建成“两心一轴”的哑铃状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在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建设的基础上,完成提升改造一批传统A级旅游景区,落地一批旅游度假区、旅游小镇、城市综合体、田园综合体等重点项目,打造一批自驾游文化旅游线路、乡村文化旅游线路等新产品,建成一批沟谷雨林特色半山酒店,形成生态雨林、民族文化、康养度假、乡村休闲、跨境旅游、特色夜市等多业态发展格局。
推进文化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建设。依托景洪市特色资源、气候、区位、经济等优势,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景洪地域与民族特色的高端化、国际化的文化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形成以休闲度假、生态康养、民族文化、乡村休闲、夜间旅游、跨境旅游、半山酒店为主的多元业态新格局。
推进夜间经济建设。重点依托景洪市全年气候温暖优势、良好发展基础和夜间消费环境,丰富夜间消费新场景,大力培育夜间经济新业态,将景洪市建设成为西双版纳州夜间经济发展“新高地”,建成布局合理、业态多元、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1+6+N”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重点推进告庄西双景、六国水上夜市、星光夜市、傣族风情夜色美食酒吧街、大型原创舞剧《孔雀公主》等项目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夜市、夜间演艺、特色餐饮酒吧街、水上夜游、景区夜游、夜间光影秀等夜间旅游新产品,重点把告庄西双景打造成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的特色夜间经济的新地标,成为世界旅游名城的新的文化名片。
推进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着力推进文化旅游品牌塑造与提升建设,确立文化旅游品牌定位,塑造城市、文化旅游及节庆文化品牌形象,打造“中国休闲暖都、世界旅游名城”“雨林景洪、柔情傣乡”的景洪市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推出西双版纳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泼水节、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艺术节等一批国际知名节庆会展和文化旅游品牌。
推进智慧文化旅游建设。着力推进数字文化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推进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应用普及,加大力度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完善“两馆一站”工程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数字化网络平台。
推进公共文旅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路、铁路、航空、水运一体化客运服务体系,积极开通国内外客源地城市至西双版纳的直飞航线,不断扩展面向东南亚国家的国际航班班次和航线。
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导游准入退出管理机制,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专业化旅游服务水平,形成优胜劣汰的引导机制。
(二)做大做强商贸物流产业
全面落实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发展战略,依托勐养中老铁路国际物流枢纽、勐龙口岸经济区、澜沧江黄金水道和景洪国际商贸城开发建设,推动商贸物流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在勐养建设普洱茶交易、仓储、物流集散地。支持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服务的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支持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努力把景洪建设成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商贸物流集散地。
(三)做优做特绿色生物产业
橡胶产业。一是打造优质基地,助力全产业链发展。强化措施,稳面积稳产量,整合企业和科研单位技术力量,着力改善胶园生态,稳定天然橡胶种植面积,改造低产低质胶园,实现橡胶产业提质增效。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全产业链发展。鼓励橡胶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内外优势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重点推进湿法混炼胶、绿色轮胎专用胶、高性能特种橡胶,以及乳胶制品生产工艺技术等一批关键技术成果转化。三是争取政策支持,助力全产业链发展。持续推进政策性橡胶树保险工作、“橡胶价格指数保险+期货”,积极对接天然橡胶场外期权产业扶持试点项目,保障胶农增收;四是深化农垦改革,助力全产业链发展。以橡胶木资源为基础,实施木材加工产业精准招商,以“农垦集团公司+橡胶木资源+合作企业”,打造橡胶木精深加工产业孵化平台,实现互利共赢,加快橡胶全产业链中的橡胶木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发展;打造集育苗、种植、园区管理、割胶收胶制胶、商贸、物流、木业、供应链金融为一体的天然橡胶全产业创新区的承载平台,全力打造天然橡胶全产业链。
茶叶产业。围绕“抓有机、创品牌、育龙头”的思路,持续开展古茶园(树)保护利用,建设生态茶园,做优基地、丰富产品,创造性做好茶叶产业链延伸的后半篇文章,推动茶叶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抓好生态茶园建设,抓好古茶树资源普查。逐步做到古茶山“一山一档”、古茶园“一园一档”、古茶树“一树一档”,将重点古茶树、特异资源、优质资源和集中成片的野生茶树居群和古茶山等作为重点保护对象、挂牌管理,实施古茶树代表性植株重点保护。指导茶农科学合理地保护和利用古茶树资源,制定村规民约,强化对茶区农民的约束,保护好古茶树资源。
肉牛产业。利用勐龙曼栋240通道,进一步推进跨境大牲畜隔离养殖、深加工示范区相关配套建设。在勐旺、景讷、勐罕、勐龙推广肉牛杂交改良和特色品种牛养殖。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一)打造低碳产业体系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将低碳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企业低碳竞争力。
控制工业领域排放。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
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降低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农田甲烷排放,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低碳农业试点示范。
(二)优化产业结构
农业方面:优化橡胶种植布局和品种结构,大力改造低产低质胶园,巩固宜林胶园;加快橡胶企业整合,重点植胶区培育龙头企业,建设示范胶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专业化、产业化、网络化、辐射东南亚、面向全国的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工业方面。大力发展以优势生物资源加工制造为主的轻工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以橡胶制品制造、普洱茶精深加工、傣药南药制造等为重点的生物产业加工业;优化提升电力、采选、建材等传统工业,控制铁矿采选、建材等行业的产能;重点推进景洪工业园区和勐养产业集聚区园区建设。旅游业方面: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服务产业,推进旅游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先导产业、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促进现代金融、电信、商贸、物流等服务业加快发展。生物产业方面:构建以生物医药为重心,包括生物农业、生物加工等的特色产业体系,大力打造生物产业示范基地。健康养生产业方面:发展养生产品加工、医疗保健、养生旅游等,把景洪市建设成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健康养生服务中心。新能源方面:以太阳能、生物质能的研发为主,通过发展新能源产业,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以旅游业为先导,实现服务升级和三产联动。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提供高品质、多元化的旅游服务,推进现代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以旅游业为发展核心,建立农、工、贸、商、旅有机结合的产业体系。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大力发展边贸物流业。利用景洪的门户区位优势,以跨境贸易为核心,建构集边贸、物流、加工、商贸一体化的对外贸易流通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构建以勐养为中心,嘎洒机场、勐龙通道、景哈集装箱码头为节点的商贸流通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创新发展业态。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及互联网平台,深度融合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创造新的发展业态。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逐步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鼓励企业关停落后生产能力;引导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按照高能效、低污染、高效益的原则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据国家、省、州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结合景洪市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并组织实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三)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
生态农业升级:发挥产业区域优势,优化生产布局,集中力量建设特色化、产业化、区域化的农产品产业基地和产业带,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加强澜沧江河谷热作特色农业带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统筹推进农作物、橡胶、畜禽、渔业、古茶树、水果等特色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优异种质资源研发利用。加快推进云南省景洪市国家区域性冬繁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将其打造成服务西南,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种业创新基地。创建大渡岗云南名山名茶展示园。提升滇南小耳猪、茶花鸡、热带鱼等规模化良种繁育中心产能。
生态工业方面:依据资源禀赋、工业基础和人口聚集条件,结合城乡空间布局及国土开发适宜性,构建以勐养产业集聚区为核心,以昆曼国际大通道经济带、澜沧江河谷特色产业带、口岸经济带为发展带,依托特色小镇、特色村寨,以集镇、农场、村寨为支撑点的“一核三带多点”总体空间布局,努力打造“一园区一链,一镇一特色”的发展格局。
特色生物产业优化:以资源优势条件为基础,充分利用胶茶果园的林下空间、农村庭院,优化发展小、精、特、新的品种,把小品种做成大产业,形成产业群,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充分利用橡胶园、水果园的林下空间和空格土地资源,重点推进砂仁规范化种植,构建以砂仁为主导的南药生产链。支持热带花卉新品种引进培育与花卉资源开发利用,规范热带观叶花卉、绿化苗木、盆景、观赏植物的繁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花卉苗木物流配送、病虫害检疫、采后处理等,拓展花卉苗木生产、配送产业链,将景洪打造成云南热带花卉产业的后方基地。支持开发以珠芽黄魔芋品种为主的魔芋资源利用,加大魔芋品种种苗的组织培养、种苗繁、精粉加工的投资建设,充分利用橡胶园、水果园的林下空间和土地资源发展魔芋生产。推进以牛肝菌、茶树菇等食用菌生产,推进食用菌的人工栽培与仿生栽培的发展模式。以行业龙头企业作支撑,选择适宜林地,采取“种质资源封育”“人工促繁”“包山养菌”等方式,推进以牛肝菌为主的现代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创建全国牛肝菌最大人工栽培生产基地。
(四)推动产业聚集化发展
发挥优势,聚焦重点,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发展园区经济,推动景洪的生态、资源、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生态资源、自然风光、区位条件、民族风情、民族美食等,加快推进茶叶、橡胶、水果等生态农业、精深加工与康养业、旅游业等产业融合,打造复合经营的高效农业综合体,从种植、生产、流通到消费,加快推动全方位绿色转型、提质增效,大力促进特色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大渡岗农场万亩茶园品牌基地建设和茶旅融合发展,打造中国最大的茶叶、旅游、养生三产融合示范区。大力发展跨境旅游、跨境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数字传媒等业态模式,加快职业教育、研发设计、金融服务、咨询中介、会展服务等,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着力发展园区经济。坚持规划引导、特色明显、支撑有力、配套完善的要求,充分发挥产业园区集聚产业的功能,进一步抓好产业园区的产业布局、产业培育和招商引资,不断发展壮大园区经济。围绕全市布局方向,推动五大平台错位发展、互为支撑,提升平台实体化运作水平。加大对橡胶、茶叶深加工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向绿色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重点行业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率先达峰。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二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打造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园区经济带成为景洪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深化河道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三是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四是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省、州有关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完成州级下达景洪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的目标任务,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州下达的任务指标范围内。
(三)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一是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推动区域绿色建筑发展,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节能建筑评级工作,试点建筑物能效标识、绿色标识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二是推动工业节能降耗。加大对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电机的淘汰力度。督促年能源消耗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加强对标管理,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三是推进公共领域节能减排降碳。重点针对景洪市政府机关办公场所以及饭店、医院、学校、商城等市内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开展节能改造工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推广节水、节电器具和设备,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完善公众监督制度,确保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四、优化运输结构
(一)优化运输方式
优化基础设施。一是建设生态型交通基础设施,优化交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处理好与生态敏感区的关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护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资源和运输枢纽资源,科学规划通道内各种运输方式的线位走向和技术标准,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在枢纽节点的有效整合。三是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水运、铁路等低能耗交通方式,发挥铁路和水运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的中骨干作用。全面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高效照明产品、智能通风控制等新技术与新设备,倡导低碳型交通消费模式、出行方式和建设工艺。四是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广交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完善运输结构。完善区域内公路网,加快推进“一纵两横三连”路网建设,确保串联区域各乡镇、村寨,衔接机场、港口、火车站等客货运输站点,北上连接滇中城市经济圈,南下辐射东南亚国家。完善区域内铁路网,依托玉磨铁路、景洪至勐海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形成“人”字形铁路主骨架。逐步实现外联东南亚、内联云南其他地州、辐射祖国腹地的铁路网。完善区域内航空网。加快推进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强化枢纽机场保障和服务能力,力争新开通6条以上直飞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和东南亚国家的航线,进一步推进西双版纳州“空铁水”联运,加快融入“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完善区域内航道网。依托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从临沧港至普洱思茅港至景洪港至勐腊关累港至缅甸,以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为主要交通方式,提升景洪港中心港区、勐罕港区等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完善澜沧江港口多式联运。
调整运输方式。发挥景洪市水网地区优势,促进结构优化,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引导运输需求更多选择大运量、组织化、生态友好型运输方式,推进“公转水、公转铁”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倡导绿色出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生态保护。
五、强化行业清洁生产工作
(一)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
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不符合所在地区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相关要求、不符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予以停批、停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发布产品绿色设计指南,推广绿色设计案例。
做好尾矿库矿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做好历史矿尾矿场地和矿山废石综合处置及生态恢复工程,对景洪市境内历史尾矿库开展综合调查,并结合调查成果开展相关治理工程。开展矿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研究,将矿山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渣回填矿坑。保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持续上升。
(二)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
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因地制宜推行热电联产“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业燃煤锅炉,减少煤炭用量,实现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削减。推进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围绕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最终产品,减少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物质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促进生产过程中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降低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大力推广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的使用。
(三)加快推行农业清洁生产
一是推动农业化肥农药减量。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科学、高效地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消除有害物质的流失和残留,减少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增强农民科学施肥意识和技能,提高农药化肥施用效率和利用率,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二是提升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水平。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形成高效、清洁的农业生产模式。严格灌溉取水计划管理,大力发展旱作农业,全面推广节水技术,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等高效施肥方式。全面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推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三是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管理,推广普及标准地膜,推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
(四)积极推动其他领域清洁生产
实行国家发布的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景洪市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从严控制服务业节能节水,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力度,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清洁生产。
(五)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完善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收费机制;加强医疗废物尤其是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农业废弃物方面,从源头减量入手,发展新型农村合作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科技支撑、可持续投融资能力不强等制约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成效的突出问题;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镇向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结合景洪市城市的特点和优势,大力推进“无废细胞”工程建设。
六、推动园区循环改造
统筹推进绿色循环改造,以嘎栋片区产业园、机场片区产业园、勐养产业园、勐龙小街产业园、普文产业园现有绿色产业为基础,不断培育壮大绿色循环新兴产业规模,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升级,推动构建安全高效、布局合理的绿色产业链条。构建废弃物管理体系,摸清园区副产物流向,以园区的主导行业和主要废弃物为基础,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建设成以糖渣、炉渣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利用园区屋顶和周边空闲场地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打造智慧用能“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强化园区智慧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智慧平台由“智慧展示”向“智慧管理”转变。
第五节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景洪为宗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将景洪打造成“干净、宜居、特色”的“美丽城市”,为建设全国最美丽省份和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西双版纳增添光彩。到规划末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得到保障,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基本成熟,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持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达到85%,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到2030年达6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保持稳定,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保持稳定,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一)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在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防护网、界桩、保护标志。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按分级保护要求进行管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实施“一水源地一档案”,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构建并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常规及应急监测体系。
实施饮用水源地汇水区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对汇水区内农业灌溉溢流水、降雨冲刷产生废水、农村生活污水等集中收集后用生化塘和人工湿地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减小农村面源对饮用水源水质的影响。加强对饮用水源及备用水源的缓冲区保护,建立绿化保护隔离带,防止水土流失等情况发生。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普查,摸清农村饮用水源分布。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建立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
(二)统筹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先解决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强化污水截流、收集和处理,推进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效能。加大城市污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持续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和污泥处置等设施建设,不断强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强化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清洁水源治理。将农村水环境保护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优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区域,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防止农村出现黑臭水体,乡镇、街道、农场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农村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要改善控制单元内的村庄生活污水。
根据《景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方面,结合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要求,农村污水处理统筹捆绑作为单个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同时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规划期间规划范围773个自然村,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运行正常的自然村114个;需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自然村222个;需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自然村179个。根据创建要求,需要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到2025年景洪市农村污水治理率需达到50%。通过完成厕所革命,建设污水管道,整合村庄布局,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规划期结束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5%。
按照运维管理目标,需健全完善管理架构,落实各级管理职责,建立以景洪市政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和第三方专业运维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五位一体”的运维管理模式,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无害化处置
推进垃圾分类设施合理布局,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成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小组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培养群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意识。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并明确专门的废品收购企业负责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垃圾运输车辆和各类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运行,合理布局,形成完整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系统。
(四)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加强卫生厕所的维护和管理,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根据城市建成区存量公厕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升公厕管理水平,做好厕所的养护工作,保证卫生厕所正常运转。建立改厕专业队伍,严把质量关,具体负责农村卫生厕所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工作,全面消除城市内、城郊结合部旱厕。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模式。全面建立和完善厕所建设运营管理机制。推动无害化卫生改厕全覆盖,高水平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二、推进“绿美行动”,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全城绿地系统
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城乡绿美三年行动方案,认真落实省委王宁书记调研西双版纳的工作要求,全面掀起城乡绿化美化高潮,加快推进雨林景洪绿美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率先在全省打造绿美典型示范区和城市标杆。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绿化提质、雨林微生境营造、雨林形象塑造、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生态产品供给等六大措施,选择比较突出的雨林物种,展示雨林物种的多样性,并结合“巨木望天”“独木成林”等标志性景象,展现西双版纳城市“热带雨林”生境的独特性,最终塑造“象往之地、雨林之城”的整体城市形象。
(一)绿美社区建设
社区绿化美化建设要与地方人文历史相结合,充分挖掘立体绿化潜力,优化绿地植物配置。在保持区域整体协调的前提下,打造有识别度和吸引力的绿美景点,提升社区绿化美化的景观效果和品质。尊重群众意愿,精心设计方案,创新方式方法,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的思路,推进城市社区生态空间共享,将社区围院的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融合,开展丰富多样的社区绿化美化活动。积极开展“绿美社区”“绿色生态小区”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推进临街阳台的绿化美化。落实社区绿化美化责任,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
(二)绿美乡村建设
在乡镇开展公园、绿道建设,加快道路林荫化、沿街建筑立体绿化、庭院绿化美化。在“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地”(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及庭院进行绿化美化,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广植乡土植物,做到应绿尽绿。支持和鼓励条件适宜地区开展花美乡村、水美乡村、森林乡村等建设。广泛开展“我的家乡我绿化”“我的家乡我美化”“每年回家种棵树”等主题活动。
(三)绿美交通建设
全面推进交通沿线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对建设期边坡、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等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对分隔带、路侧地带、立交区、沿线设施、场站等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美化。重点路段要选用乡土植物进行增绿、添彩,充分展现地域性、识别性、观赏性景观。科学进行植物种植,通过点、线、面结合,乔、灌、草、花、藤搭配,逐步打造交通精品线、风情线、生态线、产业线。
(四)绿美河湖建设
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河湖沿岸生态保护与修复。流经城镇、坝区的重点河流(河段),统筹开展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强化湖泊自然岸线保护,实施湖滨湿地和林草植被建设,推进湖泊生态廊道建设,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加强沿河湿地管护,通过建设柔性岸线、绿色护岸等方式,优化河流生境,提高生境异质性和生态亲和性,提升生态系统的结构稳定性。重要城镇周边水利风景区加强水文化专题景观建设,增强全民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意识。
(五)绿美校园建设
统筹生态、人文、安全科普等要素,适应不同年龄学生需求,充分利用校园的自然景观元素,人工造景与自然环境相结合,营造既满足环境育人功能、又满足生态功能的校园环境,助力提升校园品质。高校校园应精心设计,在优化提升现有植被景观基础上,突出特色,打造师生喜爱的景观,通过绿化美化展示校园文化气息和精神风貌;中学校园应优化学习生活环境,增加绿色空间,积极融入美学与艺术设计元素;小学、幼儿园应注重营造健康、安全、趣味的绿美环境,创造亲近自然的条件。
三、培养绿色生活习惯
(一)推行绿色采购
发挥政府导向与示范作用,将绿色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计划;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制定并实施政府节能和环境保护产品采购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将落实情况作为政府部门年度考核内容,提高其对绿色采购的认知,加大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二)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绿色循环技术,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开展污染综合防治;构建以常规公交为骨架、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绿色公共交通体系,从设施融合、网络融合和运营服务融合等方面加强各方间的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公交专用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公交车电动化。
(三)推进绿色办公
提倡日常办公方式“绿色化”。白天尽量自然采光,不使用的电子设备要关闭电源,不设置待机或休眠等带电状态;尽量减少电梯、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的使用,营造节能办公环境;大力推广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适当替代现有的会议模式,减少会议过程中交通能源、食品的消耗;开展办公耗材的回收利用,减少一次性办公耗材用量,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
(四)倡导绿色消费
加强绿色消费的政策支持,营造鼓励绿色消费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入推进限塑工作,到2025年,全市基本实现不可降解塑料袋零使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逐步引导人们的消费价值取向往绿色、低碳、节约、可回收方向发展,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引导居民形成“资源有价、污染付费”的消费预期,自觉树立以“绿色、自然、和谐、健康”为宗旨的生态绿色消费观念;推广餐饮“光盘行动”,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社区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
四、构建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一)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进一步推进节水行动,完善企业循环用水体系建设,持续推行高效节水灌溉,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连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
(二)构建农业循环发展模式
积极推广农村沼气池、沤肥池、青储存饲料池等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和宣传工作。通过建设农村沼气池和农村沤肥池,将养殖粪污运用于农业种植;农作物秸秆运用于养殖。构建农业循环发展模式,探索建立农村绿色、循环农业发展试点。
大力加强畜牧业环境保护和经济循环发展,不断改进畜禽厩舍结构和生产设施,推进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等工艺技术,支持各类规模养殖场(户)采用畜禽粪便有机肥加工、“沼气能源生态型”“生物发酵零排放”以及污水厌氧和好氧消化处理后施入农田(地)、牧草地、林果地等农林牧结合的综合利用方法,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节能节水、无害化处理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普及农业清洁生产,进一步拓展农业循环产业链,探索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强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持续落实农业秸秆资源化利用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五、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乡村生活质量
(一)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强化组织引领、宣传发动、示范带动,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全面铺开。二是建立创新工作机制、协作机制、多方参与投入机制、城乡一体化长效机制,保障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入。三是实现基础设施、村庄环境、卫生习惯提升、提高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市推进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现“雨林景洪,柔情傣乡”的乡村振兴格局。
(二)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全面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包括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多元环保投入制度体系等。着力实施好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解决农业农村污染问题。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地膜综合利用等。大力推动农业资源养护,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强化农业生物资源保护。
(三)加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管
完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农村环境质量、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农村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畜禽养殖场监测为试点,逐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以乡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为重点,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规划期内加大景洪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依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模式,大幅度提升市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生活垃圾收运(或处理)设施全覆盖。
(五)开展美丽乡村创建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保护生态,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依托傣乡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宗教文化为特色的传统文化魅力,发挥优越的森林资源优势,以着力建设秀美之村、富裕之村、文明之村、幸福之村、活力之村为目标,打造纳老(景讷乡曼散村)、曼景罕(嘎洒街道办曼景罕村)、曼散(普文镇曼飞龙村)、曼遮(勐旺乡勐旺村)、曼贺暖(景哈乡景哈村)等一批美丽宜居村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战略部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建设秀美、富裕、魅力、民族、幸福、活力、平安的美丽乡村,把景洪打造为中国最美傣乡。
第六节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充分挖掘、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彰显景洪市文化个性和文化魅力;持续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建立生态文化培育机制,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全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进一步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渠道,生态文明宣传活动更加丰富,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持续提升,生态文化氛围浓厚,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风尚。
一、推进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
(一)健全生态文明教育体系,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主管、实施、协同部门及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制定明确指标,有序整合宣传资源,构建完善的生态文明教育网络体系。促进政府、社会和学校的共同参与,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终端、微博、微信等技术和手段进行全方位的生态文明教育,保障生态文明教育的全面推进,逐步提升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重视家庭生态文明教育。以创建“生态家庭”为载体,提倡衣食住行等生活方式的绿色化、低碳化、环保化、循环化,树立从家庭出发建设生态社会和生态文明的意识;家庭日常起居自觉践行“崇尚自然,生态环保”理念,养成绿色、节约、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将生态文明教育和家庭教育融合,从小培养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道德规范和行为习惯。
践行生态文明事迹推广工作。深度挖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名人、名事、名典,开展生态文明特色活动。不断充实生态文化内涵,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户外广告牌、公共车辆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二)加大政府对生态文明的培训力度
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内容,通过举办讲座、云南干部在线网络学院线上学、选派干部外出学等方式开展生态文明培训,通过多方位、全覆盖培训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激发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三)提升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水平
一是统一思想,全员参与。组织各级学校教师学习、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文件、通知,开展生态文明相关业务培训;开展组织实施“生态文明理念与常识”专题辅导、生态文明报告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强教师生态文明意识。二是拓宽宣传教育渠道,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优势,通过校广播站、宣传栏、宣传画、标语、黑板报等渠道,以国旗下讲话、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制定生态文明教学计划,开展节能减排教育活动。采取课堂内教学渗透、课堂外实践学习的形式,引导学生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推行学校信息化办公、信息化教学,减少办公用品消耗。充分结合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等纪念日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活动,举办生态文明知识竞赛、演讲和征文比赛,将节能减排教育贯穿于活动之中。
(四)开展企业生态文化教育
强化企业生态文化教育认知。精神层面上,营造良好、浓郁的生态氛围,定期组织企业领导和员工参加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文化培训讲座,引导企业生产经营的价值导向,使生态文化理念潜移默化地深入企业内部。经济效益方面,推动企业改变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相对立的错误观点,牢固树立企业、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观念,自觉设立自身的生态环境政策和目标,积极支持社会环保活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资源再生的可持续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社区生态文化建设
提高职能部门重视,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机构的广泛参与,发挥环保组织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挖掘学校对社区生态文明教育的潜在功能,重视社区人才资源的培养,整合社区内生态文化教育资源,有效开展社区生态文明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题讲座、教育活动、生态文明志愿者服务,将社区生态教育深入民心,形成居民的终身生态文明价值观,开展具有各社区特色、有教育意义的生态文化活动,进而推进社区生态文化建设。
二、挖掘生态文化载体,宣传生态文明理念
(一)发挥传统媒体主渠道作用,做好生态文明宣传
利用书籍、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优势,在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站等户外广告中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积极宣扬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做好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校园生态文明理念、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工作。
(二)积极拓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新媒体
一是充分利用数字时代红利。在市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型媒体推广生态文明相关理念,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工作。二是拓展生态文明宣传方式。在景洪市政务服务网设立环保和生态文明相关栏目,市长信箱设置环保版块,积极回复群众环保问题和意见,宣传普及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推广生态文明知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时效性,传播迅捷广泛特点,及时公开最新环保政策、咨询,同时对突发性环境事件进行及时预警。
(三)深入探索互动体验式生态文明新媒体
依托景洪市现有文化馆、文化活动室设施,精心打造高质量、有特色、体验式的生态文化设施,举办具有生态文化特色的各类活动,探索在景洪市污水处理厂、环保监管平台等典型生态环保项目中形成一批普及污染物减排、节约用水、生态产业技术发展以及环保知识宣教的教育基地。
依托野象谷景区、森林公园、傣族园景区、花卉园景区、曼听公园、告庄西双景、基诺山寨等自然名胜资源开展生态文化主题教育,以珍稀动植物保护、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生态修复为切入点,提高公众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化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树立爱护环境和生态文明的观念。
(四)持续开展党建“五面红旗”村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组织部创建“云岭红旗党支部”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组织广泛开展以“党建红旗村、产业红旗村、文化红旗村、生态红旗村、人才红旗村”为主题的“五面红旗”创建活动,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结合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凝聚力量。
(五)开展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兴边富民和强边固防的决策部署,以及省政府编制实施《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方案》,继续按照要求开展景洪市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边境小康村建设有利于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实现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发展模式。
三、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一)深入推进公众参与
从保障群众基本环境权益的要求出发,建立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包括: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排放情况公开、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公开、环境相关决策公开等。建立有利于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制度,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环境事务管理,实行全社会发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建设内涵,加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多途径、区域展示“创生”的理念和建设成就;宣传环境保护的新观念、新知识、环境文化,倡导科学生产、文明生活与消费的观念。强化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有利、宽松的政策环境,扩展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加强和完善公众参与的支持保障措施,发展壮大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力量,逐步建立起良性的公众参与互动机制,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到2025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90%以上。
(二)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构建基层环境监管工作体系,在全市各乡镇配备专职人员,建立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协管员制度,初步实现环境监管全域覆盖。同时,聘请热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市民担任特邀环境监督员,以发挥社会力量环境监督作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公示、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让每个人都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三)全力推进“绿色”生态创建
健全绿色生活创建的相关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深入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单位”等创建工作。各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办公场所节能改造,从建筑材料、办公场所设计、办公室采购实现节能环保,推广使用节电节水器具,引领全民共建生态文明。
第四章 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
第一节 重点工程
为落实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力量,围绕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领域建设,完成六大任务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国家、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相关要求,结合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主要思路、目标任务和存在问题,本次规划共5大工程,34个项目,总投资21.36亿元,主要建设期为2022年至2030年。
项目建设按照“不断筹备、不断启动、不断建设、不断更新”的原则逐步实施,资金来源以国家补助、政府投入、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并存。政府应重点支持生态文明公共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科技示范与推广、能力建设等类别建设项目,重点鼓励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的项目,重点引导高新技术、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农业的项目。
第二节 规划投资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经费分析
根据上述所列重点建设工程规划,为实现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规划5大工程34项重点支撑项目,总投资预算21.36亿元。各类工程具体投资额度见表4.2-1。
表4.2-1 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投资额度表
重点工程名称 |
投资(万元) |
生态安全 |
34775.63 |
生态空间 |
3600 |
生态经济 |
28600 |
生态生活 |
149050 |
生态文化 |
1140 |
合计 |
213565.63 |
各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主要采用上级支持(包括国家、省)、企业自筹、本级财政投入、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筹措。政府投资项目主要为公共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示范与推广、能力建设等类别的项目;对于市场竞争性的项目,以企业筹资、招商引资、贷款为主,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推动项目的建设。
结合近年来景洪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和近期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及其社会经济发展态势预测分析,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程投资基本在全市社会经济支持能力范围内。由于地方经济调节能力有限,而且许多项目属于公共利益支持范围,要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国家经济政策,积极申请国家、省、市的上级资金支持。
二、效益分析
通过《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的制定与实施,促进社会经济系统、自然生态系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从而将景洪市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一)生态效益
规划实施可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形象,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有利于提高景洪市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环境污染得到控制,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得到提高,整个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发展。
(二)经济效益
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在合理优化景洪市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活力等方面逐步体现其巨大的经济效益,为实现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社会效益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推动,特别是舒适人居环境的建设、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安全保障的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将在提高景洪市的社会知名度,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高人口素质,树立居民的生态文明理念等方面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任务分解与落实
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围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从规划落实、指标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落实、机制落实等方面进行重点分解。
明确政府职责和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规划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责、目标和调控性任务进行工作分解;对市场主导的领域,不作具体工作分解。
明晰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同时将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类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各乡镇。
第二节 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成立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领、协调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构建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网络,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上下级之间的纵向联系,建成具有高效组织能力和行为引导能力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增强各乡镇、园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执法监督责任感,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各部门参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自觉性,确保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要坚持对创建工作常抓不懈的态势,定期地向景洪市决策层通报创建进展情况。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召开办公会,听取责任单位汇报,及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问题,提前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为确保创建工作的责任落实,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根据《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将考核指标与重点项目层层分解,与各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标责任书》,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各级政府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考核奖惩。
二、政策机制保障
完善政策规章制度,《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细化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为保证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成效,加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立法工作。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制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进入法制轨道。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成效。政府财政保证所需的执法条件和经费。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管控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资金筹措
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设立专门的预算科目,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重点,合理调整和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加大政府财政性投入,将创建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部门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大力推进生态建设项目市场化。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政府主导,企业社会共担,投入与效益共享,国内外多方融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筹措和融合机制,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申请国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增加银行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贷款,并适当延长贷款偿还年限。同时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专项基金,鼓励社会捐助,积极争取国际国内赠款、贷款或双边合作。制定和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态基础设施。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明确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
用好生态补偿资金。建立有效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先审后拨和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对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科技支撑保障
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用技术推广普及体系和网络。依托现有农业技术推广力量,充实队伍,加强科技环保宣传,组织科技示范活动,扩大生态实用技术的推广范围。针对地方特色和行业发展重点,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对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技术攻关。加强清洁生产、清洁工艺技术、清洁能源开发、清洁产品开发、生态工业、生态工程与技术、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技术引进与示范。
培养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队伍。构建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引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紧缺人才;建立生态文明科技保障及培训体系,持续开展生态文明专题培训,分期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等,提高人员素质。积极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技术合作,成立景洪市生态文明专家库,聘请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有杰出贡献和突出成绩的专家、学者共同组建“专家咨询顾问委员会”。
五、公众参与
建立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包括: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排放情况公开、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公开、环境相关决策公开等。建立有利于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制度,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环境事务管理,使创建规划成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重要载体之一。要全社会发动,广泛宣传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重大意义和内涵,加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鼓励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能力建设
建立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体系,强化灾害性天气以及生物安全、环境质量的预报,加强工程防险除险、地质灾害等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性事故快速反应体系,避免和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技术推广体系,重点是生态示范实用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依托现有农林、水利等技术推广网络体系,进行人员培训,专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建立规划监控和监测体系,包括各项规划指标的监测、统计指标研究、规划项目绩效评估等。
附表:规划重点项目
体系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限(年) |
资金概算(万元) |
牵头实施单位 |
主要支撑指标 |
总计 |
3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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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565.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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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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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7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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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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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洪市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材项目 |
为景洪市各乡镇、自然村茶厂和初制所安装40台液化气滚筒式杀青机39.2万元;为茶农安装2676台液化气锅用杀青炉187.32万元。共226.52万元。 |
2022-2025 |
226.52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环境空气质量 |
2 |
城市生活噪声防治 |
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加强商场广告等社会生活噪声监管,不断提升声环境质量。 |
2022-2030 |
50 |
各街道办事处 |
城市声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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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碳汇林建设 项目 |
依托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大幅度提升茶园、胶园固碳能力,推进碳汇林建设,为碳中和碳达峰作出应有贡献。“十四五”期间,完成碳汇林5万亩。 |
2022-2025 |
4700 |
市林 草局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 指数 |
|
4 |
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 |
通过培育珍稀乡土树种,维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的协调性和稳定性,实现林业“双增”目标,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增加木材储备,对进一步促进国内木材供给平衡。项目以培育西南桦、木荷大径级材为目标,面积0.6万亩。 |
2022-2025 |
1500 |
市林 草局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 指数 |
|
5 |
生物多样性 项目 |
开展自然保护区珍稀植物保护点等保护点位生物多样性保护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保护围栏、标识标牌、湿地植物恢复、管理设施等工程建设。 |
2022-2030 |
4500 |
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
6 |
外来入侵物种防治项目 |
开展县域内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方案,有效防治外来入侵物种。 |
2022-2030 |
200 |
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 |
外来物种入侵 |
|
7 |
景洪市亚洲象食物源基地 建设 |
景洪市的中国足球彩票、景讷乡、勐旺乡开展亚洲象食物源基地及人工硝塘建设项目,总面积1000亩。 |
2021-2023 |
100 |
市林 草局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
8 |
景洪工业园区勐宽片区VOCs治理 项目 |
在景洪工业园区勐宽片区建设一套能处理约80家家具加工企业VOCs的集中治理设施,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 |
2020-2021 |
1800 |
引入 企业 |
环境空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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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结合景洪市现状监测能力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监测能力,根据市域环境风险评估结果,配备相应检测设备和人员,使景洪市具备基本的应对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 |
2022-2025 |
800 |
州生态环境局景洪 分局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10 |
危险废物管理 |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开展危险废物年度检查。持续推进市区内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合理转运,加快农村医疗废物转运体系建设。 |
2022-2025 |
200 |
州生态环境局景洪 分局 |
危险废物利用 处置率 |
|
11 |
云南省景洪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
修复历史遗留矿山33座。拟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占损面积总计212.65hm2。采取分批、分区、分阶段按照“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建则建、宜留则留”的原则开展综合治理,逐渐消除矿山污染,恢复生态,同时兼顾美观,修复和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 |
2022-2025 |
19699.11 |
市自然资源局 |
森林 覆盖率 |
|
12 |
景洪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
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压实、强化监督管理,跟踪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现状调查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合并开展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 |
2022-2025 |
1000 |
市农业农村局 |
受污染耕地安全 利用率 |
|
生态空间 |
合计 |
2项 |
|
|
3600 |
|
|
1 |
空间规划一张图及城市空间发展和管理平台工程 |
将生态环境、农业、水务、城管、交通等多部门规划划入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统一的城市空间发展和管理平台,实现“一张图纸严格管控”和“一个平台协同管理”。 |
2022-2025 |
600 |
市自然资源局 |
自然生态空间 |
|
2 |
景洪市智慧水务综合平台建设 |
完善水文及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系统;建设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等. |
2022-2025 |
3000 |
市水 务局 |
地表水环境、河长制 |
|
生态 经济
|
合计 |
6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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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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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洪市嘎洒镇大健康产业 |
项目依托曼达一、二、三组、曼别、曼宰、曼养利等寨子,占地面积80亩(约53360平方米),打造包括医疗康复中心、老年公寓、老年文体活动中心、温泉疗养中心、老年旅行社、乡村旅游等为一体的医养结合综合体。 |
2022-2030 |
25000 |
嘎洒 街道 办事处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
|
2 |
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实验项目 |
对辖区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开展化肥农药利用率实验,以便下一步开展化肥农药减肥减药工作。 |
2022-2030 |
100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
|
3 |
景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1.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装备; 2.支持粪污收集、转运、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3.在集中区域建设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加工厂; 4.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粪污还田等官网建设。 |
2022-2025 |
800 |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企业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
|
4 |
农业减肥减药项目 |
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精准施肥技术。加大禁限用农药监管力度,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以茶叶、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为重点,协调运用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同时做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
2022-2030 |
2000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秸秆综合 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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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废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矿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利用景洪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材料回填矿坑。 |
2023-2025 |
200 |
景洪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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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景洪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建材生产项目 |
采用矿山废石用于生产新型建材,进行综合利用 |
2023-2030 |
500 |
景洪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
生态生活
生态生活
生态生活
生态生活
|
合计 |
10项 |
|
|
149050 |
|
|
1 |
景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加快景洪市境内市级、镇(乡)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点)保护工程,以省、市保护区域划分标准划分保护区,修筑隔离防护设施包括水源点围栏、挡墙、引流沟、蓄水池、水源防护亭、植物隔离带,人工生态林建设,竖立水源保护标志牌、界桩、宣传牌、警示牌等保护措施。 |
2022-2025 |
6000 |
州生态环境局景洪 分局 |
饮用水源地保护 |
|
2 |
村镇饮用水水质保障项目 |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饮用水安全的认知力度,同时加大对水资源的保护力度,从多方位、多维度齐抓共管,对水源点周边环境实施保护,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设置专人或建立村规民约,自建自管,降低运营成本。村民在水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对水源进行常规消毒处理,提高微生物指标的合格率,提高饮水安全。 |
2022-2030 |
400 |
州生态环境局景洪 分局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3 |
景洪市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项目 |
1.纳木塞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龙德湖补水,河道清障、疏浚及岸坡整治,建立河湖管护和防污控污机制及景观人文建设。 2.勐养河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河道清障、疏浚及岸坡整治,建立河湖管护和防污控污机制及景观人文建设 |
2022-2025 |
35000 |
市水 务局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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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景洪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中转站建设 项目
|
1.嘎洒镇村寨垃圾收集处理建设:对坝区41个城市规划区内村寨进行垃圾处理、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 2.勐罕镇乡村振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完善勐罕镇(含村委会)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和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实现全镇范围垃圾无害化处理;10辆10m3摆臂压缩垃圾车,2辆8m3摆臂式压缩垃圾车,配套2m3垃圾箱350个;新建3座垃圾中转站。 3.橄榄坝农场垃圾压缩填埋转运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日平均填埋转运生活垃圾150吨,占地约45亩的垃圾压缩填埋转运处理厂及附属配套机械设施。 4.大渡岗农场垃圾中转压缩站建设项目:新建垃圾中转压缩站一座,购买垃圾车4辆,购买垃圾箱90个。 5.嘎洒街道垃圾处理项目:垃圾运输车10辆,投资160万元,涉及8个分场,其中2021年购置10吨载重垃圾运输车2辆,2022年—2025年购置2吨载重垃圾运输车各2辆;垃圾收集站8座,投资1280万元,涉及8个分场,其中2021年1座,2022年2座,2023年2座,2024年2座,2025年1座。 |
2022-2027
|
6600
|
嘎洒街道办、勐罕镇人民政府、橄榄坝农场社区管委会、大渡岗农场社区管委会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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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景洪市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 |
1.嘎洒村寨污水网管建设:集镇区域建设连接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2.勐罕镇乡村振兴-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新建村小组污水处理设施70座、改扩建10座,配套管网305km。3.勐旺乡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大平掌村委会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排污沟5600米,新建污水处理氧化池7个;瑶家村委会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排污沟4800米,新建污水处理氧化池3个;勐旺村委会污水处理设施(包含各村小组),新建排污沟12000米,新建污水处理氧化池19个;补远村委会污水处理设施(包含各村小组),新建排污沟6000米,新建污水处理氧化池5个;大平掌村委会垃圾处理设施(包含各村小组),新建垃圾池7个,购买垃圾箱745个;勐旺村委会污水处理设施(包含各村小组),购买垃圾箱1088个;4.大渡岗农场污水处理项目:在四个社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4座,建设污水管网57公里。5.中国足球彩票排污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处、垃圾处理厂1处、垃圾收集站10座、垃圾中转站1座,新建排污管网25千米。6.嘎洒街道污水处理厂10座,投资850万元,涉及8个分场,每年建设2座。7.勐龙镇新建污水处理池50座;新建村内外排污沟长100000;新建片区垃圾处理厂2座,22个中心村中心垃圾转运站,垃圾焚烧池150个,集镇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勐龙镇集镇网管建设、集镇公厕建设、集镇垃圾转运站及配套垃圾池、垃圾桶。理设施14座,建设污水管网57公里。 |
2022-2025 |
84000 |
嘎洒街道办、勐罕镇人民政府、勐旺乡人民政府、大渡岗农场社区管委会、中国足球彩票社区管委会、勐龙镇人民政府 |
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率 |
|
6 |
景洪市智慧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项目 |
在景洪市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打造智能化城乡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智慧环卫中转站管理系统和分类系统。 |
2022-2025 |
3000 |
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
7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 |
新建9套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包括垃圾箱和微型密闭式垃圾自卸运输车)。 |
2022-2025 |
15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
8 |
景洪市农村户厕改建项目 |
改造32943座以上无害卫生户厕。1.厕屋;2.厕具;三格无害化粪池;4.粪污资源化利用。 |
2022-2030 |
6000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
|
9 |
绿色建筑制度发展 |
制定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能效评级工作,成立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委员会,针对新建建筑群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
2022-2025 |
5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10 |
景洪市绿地系统建设项目 |
建设完善、提升城市绿地系统;统筹推进完善绿化管理、加强绿地建设;推进新增或改造提升园林绿地工作,如增设公园绿地,城市公园。 |
2022-2030 |
125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特色指标 |
|
生态文化 |
合计 |
4项 |
|
|
1140 |
|
|
1 |
生态文明培训制度建设项目 |
建立副科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制度,确保副科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 |
2022-2030 |
100 |
市委组织部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2 |
绿色细胞创建工程 |
积极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庄等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校园”“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建设。 |
2022-2030 |
200 |
州生态环境局景洪 分局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3 |
景洪市绿色生活方式推广 |
开展绿色生活方式宣传推广,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绿色出行推广宣传、绿色产品推广宣传、绿色包装推广宣传等。 |
2022-2030 |
800 |
市委宣传部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4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与参与度 调查 |
对全市常住人口3‰比例开展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与参与度进行调查,每年调查一次。 |
2022-2030 |
40 |
市统 计局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与参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