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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532801012007GB00168号、532801012007GB00169号等四宗地块用地性质及确定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2-22 10:59

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申请调整勐龙镇原小街乡片区地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的请示》。经核实,申请的532801012007GB00168号、532801012007GB00169号、532801012007GB00170号、532801012007GB00081号宗地位于勐龙镇嘎囡村民委员会曼亮伞村民小组,在《景洪市勐龙镇总体规划修编》及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532801012007GB00168号宗地、面积15827.01平方米,涉及一类居住用地280.67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1833.77平方米、教育机构用地8492.44平方米、基本农田保护区用地3118.72平方米、待征道路用地2101.42平方米;532801012007GB00169号宗地,面积1701.21平方米,涉及医疗保健用地1229.63平方米、待征道路用地471.58平方米;532801012007GB00170号宗地,面积1283.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体科技用地;532801012007GB00081号宗地,面积3078.6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该片区没有批复实施的控规,无具体的规划控制指标。

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由于已完成四宗土地的收储工作,申请将532801012007GB00168号、532801012007GB00169号等四宗地块,合计面积21890.46平方米,统一调整为工业用地用地并确定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2月22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3日,凡是对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532801012007GB00168号、532801012007GB00169号等四宗地块用地性质及确定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2134138、 0691-2136213

附件:论证意见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2日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532801012007GB00168号、532801012007GB00169号等四宗地块用地性质及确定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2月22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532801012007GB00168号、532801012007GB00169号等四宗地块用地性质及确定规划控制指标的请示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取消宗地532801012007GB00168号、532801012007GB00169号地块内规划道路,将宗地号532801012007GB00168面积15827.01平方米、宗地号532801012007GB00169面积1701.21平方米、宗地号532801012007GB00170面积1283.61平方米、宗地号532801012007GB00081面积3078.63平方米四宗地用地性质调整为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确定为容积率R≥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5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需配置。退道路红线按西双版纳州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专家组成员:曾远华、张跃胜、师维、李水、吴寿琼

专家组组长:曾远华


2023年2月22日

汇总表

区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