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关于招领涉案财物(无主或者无法联系物主)公告第十期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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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5-27 23:39
景洪市公安局开展“断卡行动”工作中,接收公安部查缉组移交涉案手机1996台,电脑33台,因无法确认扣押物合法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对上述原主不明的扣押物发布认领公告。
请该批涉案财物所有至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合法有效证明、本人有效证件到景洪市公安局主张权属进行核实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景洪市公安局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财物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并上缴国库,办公地址:景洪市公安局主楼511,联系人及电话:鲁上榕,13368816661;李文,17787039460。特此公告。
详细清单见附件。
2024年5月27日
景洪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