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家俊、刘玉妹)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14号
本人(单位)李家俊、刘玉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勐捧路18号景蓝银钻B幢2单元82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18)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453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家俊、刘玉妹
日期: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