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林艳芳傣医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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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11:36
兹有西双版纳林艳芳傣医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向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相关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据实反映。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0691-2146311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0691-2141425
(公示期10日)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公示内容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单位):西双版纳林艳芳傣医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西双版纳林艳芳傣医堂门诊部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860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中医门诊部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有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肿瘤专业、针灸科专业)、民族医学科(傣医学)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台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10万元人民币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景洪市医疗机构设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