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玉芙)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71号
本人(单位)张玉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南路18号<农机厂内>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共景<私>房00001838。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玉芙
日期: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