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小型自卸货车改革方案》的公告
广大市民及相关企业:
为有效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即日起,废止《小型自卸货车改革方案》,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