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立伟 、李付珍 )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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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1-14 17:48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81号
本人(单位)张立伟、李付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双版纳景洪万达国际度假区新城东路2号1幢2单元4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117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立伟、李付珍
日期: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