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景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市场价格监测制度(试行)》的通知
- 来源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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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3-21 10:56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景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市场价格监测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食堂自行采购部分的价格监测制度,细化操作流程,认真做好询价工作并留存相关资料,确保学校食堂自行采购食材的价格不高于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20日
景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市场价格监测制度(试行)
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价格不高于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提升学校食堂膳食经费的高效使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政策要求,需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的价格监测,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价格监测领导小组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价格监测领导小组。
价格监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价格监测领导小组授权办公室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财股、督导室等相关股室中召集询价人员;通过局务会议审议办公室提交的调整执行价格的相关数据、材料,确认调整执行价格。
办公室负责召集询价人员定期开展市场询价;向价格监测领导小组提交调整执行价格的相关数据、材料;通知学校和供应商执行价格。
二、工作流程
(一)市场询价
1.询价内容
原则上价格波动较大的肉类生鲜食材每月询价一次,价格波动较小的粮油、蛋、奶、干货调料类食材每季度询价一次。询价日期范围一般为每月20日至月底,肉类生鲜食材询价时间为上午。
2.询价方式
询价小组从景洪市城区选取2个集(农)贸市场、1个大型综合商超开展城区询价,同时从江北、江南片区乡镇中选取1所学校,要求其开展乡镇区询价。
3.人员召集
办公室确定具体询价时间、内容、地点后通知相关股室长派员参加,通知乡镇学校自行组织人员。
(二)价格监测
1.市场公允价格
办公室根据询价结果,结合发改部门提供的数据,由此确定“市场公允价格”。
2.价格比对
用市场公允价格比对现执行价,若上浮或下跌5%(含)以内的,仍用现执行价;若上浮或下跌超过5%的,需调整执行价。
3.调整执行价
拟调整的执行价低于现执行价时无需过会审议,可直接印发调整价格通知;拟调整的执行价高于现执行价时,办公室需整理相关数据、材料,提交价格监测领导小组审议确认。审议通过后,印发调整价格的通知,告知学校和供应商新的执行价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工作。大宗食品采购价格监测工作事关学校膳食经费安全、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师生切身利益,领导小组及询价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不走形式和过场,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提高工作实效。大宗食品采购价格监测是一项长期开展的常规性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股室之间、询价人员与市场经营者之间、市教育体育局与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紧密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实效。
(三)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应定期将询价过程、询价结果、执行价格等信息予以公开,并且结合实际多渠道接受学校、家长、社会和纪检部门的监督,持续推动“阳光供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