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曾拥政)
编号:景不动产(ZF)2025-005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景国用(2008)字第1877号
曾拥政
土地
景洪市庄洪路10号4幢601号
依据《声明书》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