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其美)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118号
本人(单位)李其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勐养镇曼纳庄村民委员会曼龙岗村民小组346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景集用(2006)字第0290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其美
代理人:王子歆
日期: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