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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其美)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5-26 17:40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118号

本人(单位)李其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勐养镇曼纳庄村民委员会曼龙岗村民小组346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景集用(2006)字第0290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其美

代理人:王子歆

日期: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