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树云、苏万雄、苏万能)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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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5-26 17:42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127号
本人(单位)张树云、苏万雄、苏万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白象路岔4路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景国用(2014)第000158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112653、00112654、0011265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树云、苏万雄、苏万能
代理人:张树云
日期: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