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剑英、罗传友)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136号
本人(单位)杨剑英、罗传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嘎兰南路1号21幢2单元1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121031、0012103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剑英、罗传友
日期:2025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