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先南)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138号
本人(单位)先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勐海路100号冠嘉名城14幢2单元16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19)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288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先南
日期: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