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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小华 )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6-12 17:10

编号:景不动产(ZF)2025-005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云(2024)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765号

抵押权人:吴小华;抵押人: 王明香、王斯瀚、王柬骅

抵押权

532801006028GB00003F00040059

景洪市勐海路边西双十贰城浩宇天地5A幢4层101号

依据吴小华、王明香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注销申请》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