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何雄)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148号
本人(单位)何雄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大沙坝览江苑14幢1单元3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727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雄
日期: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