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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明香、王斯瀚、王柬骅)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6-12 17:14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147号

本人(单位)王明香、王斯瀚、王柬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勐海路边西双十贰城浩宇天地5A幢4层1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4)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3026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明香、王斯瀚、王柬骅

监护人:王明香

日期: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