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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何雪梅、罗从辉)1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6-19 11:09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162号

本人(单位)何雪梅、罗从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2号路以南山水林溪7幢7-2-2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0363号、云(2020)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036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雪梅、罗从辉

日期:2025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