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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生产安全事故核销公示

  • 来源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6-25 09:17


2025年01月09日19时59分许,喀纳斯—东兴(喀东线)8245公里500米处发生一起网约车(车牌号云KD26557)与行人(醉酒人员)相撞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84558元。

事故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嘎栋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并邀请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参与此次事故调查,对该事故开展全面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取证、综合论证、集体讨论分析后,认定该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拟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2日。在公示期间,对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691-2162587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