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个人公示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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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6-27 15:41
根据《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西水利便笺〔2025〕245号)要求,经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景洪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李小岩同志为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景洪市水务局反映。
举报电话:0691-2199949
景洪市水务局
2025年6月27日
评选条件
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热爱河湖管理保护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工作中尽职尽责、主动担当,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
2.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能力强,在推动幸福河湖建设、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水资源优化配置、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明显,取得突出成绩,得到广泛赞誉;热爱河湖管理保护事业,在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河湖管理工作中,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的。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河湖问题,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
4.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在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声誉。
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 |
李小岩 |
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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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拉祜族 |
出生日期 |
198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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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云南景洪 |
户籍地 |
云南景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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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群众 |
人员身份 |
事业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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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大学学士学位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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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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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主任 |
行政级别 |
股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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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景洪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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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日期 |
2009年8月 |
工作单位 行政区划 |
532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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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
0691-2199949 |
推荐对象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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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称号 |
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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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1999年7月,澜沧县上允二中初中毕业; 2000年9月—2004年7月,就读于澜沧县一中; 2004年9月—2008年7月,就读于云南农业大学; 2008年10月—2009年7月,景洪市水务局水利工程技术员; 2009年8月—2010年11月,景洪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技术员; 2010年12月— 2015年7月,景洪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助工; 2015年8月— 2021年8月,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工程师(2018年至目前主要负责景洪市河湖长制工作); 2021年9月—2022年12月,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高工; 2023年1月—2024年9月, 景洪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高工; 2024年10月至今,景洪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主任。 |
主要事迹
“挥汗如雨”是巡河的日常,“风雨无阻”是护河的道路,“保持微笑”是护河的态度,“碧水清波”是护河的工作成效。我是景洪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的李小岩,一名用脚步丈量责任、用汗水诠释担当的“守河人”。在建设和维护幸福河湖的征程中,以奉献为笔、以坚韧为墨,树立新时代河湖守护者的鲜明形象。
一、以系统思维筑牢河湖管理根基
河湖治理必须从源头抓起,建立系统化的管理体系。根据省州有关工作要求,2020年由我牵头负责完成了景洪市河湖名录中160条河流78座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景洪市重点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纳入市级河湖长管理19河7库“一河(库)一策”编制、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48条河湖健康评价、年度水质监测评价等基础性工作,为景洪市河湖系统综合治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以攻坚克难打造美丽、绿美河湖典范
在我的牵头负责下,统筹整编并组织内部把关,景洪市美丽河湖评定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至2023年间,景洪市24个河段(库)被评为西双版纳州州级“美丽河湖”。其中,8个河段(库)被评为云南省省级“美丽河湖”,获得省级“美丽河湖”奖补资金568.05万元。2022年至2024年景洪市累计完成11个绿美河湖建设的各项工作。其中,蚌岗河、曼飞龙水库绿美河湖建设入选云南省2023年度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推荐名单,并获得奖补资金46.3万元。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同心协力抓实美丽河湖建设,更离不开各级干部职工努力奋战,也离不开我无数个日夜的辛勤付出。
三、以攻坚精神破解治理难题
“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这是我给自己定下的硬指标,面对河湖管理过程中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以“清四乱”为抓手,建立了问题清单台账和销号进度记录表,到问题点位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各有关单位推进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43个。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5年至今全市6个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市级自主监测3条重点河流纳板河、南昆河、勐养河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功能区标准;全市2个县级以上和12个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四、以为民情怀创新治理模式
“河湖治理既要靠制度,更要靠人心”我始终把如何做好群众工作放在首位。在流沙河专项整治过程中,我创新工作方法,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逐户走访涉违建居民户,用心用情地向各户居民讲解政策法规,通过我们60多次的耐心走访和规劝,在得到居民户的配合下,流沙河保护治理排查中发现的59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
五、以奉献精神诠释责任担当
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以“河湖卫士”的角色开展干群工作;关键时刻敢于担当、敢打敢拼。成为同事眼中业务精湛的“活字典”;群众心里,最值得信赖的“河湖保姆”;领导眼中能打硬仗的“排头兵”。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和执着,让景洪市的河湖焕发出勃勃生机。如今的景洪市,水更清了,岸更绿了,景更美了。漫步于澜沧江畔,见碧波荡漾,白鹭翩跹;流沙河两岸,杨柳依依,游人如织。这些变化凝聚着像我这样无数河湖守护者的心血与汗水。
在我心中,守住这一方碧水清波,就是守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幸福生活,就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庄严承诺的有力实证。平凡的岗位也能绽放光彩,坚持不懈终能成就非凡。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潮中,我将铭记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宗旨,继续以“再出发”的心态、“冲锋者”的姿态,书写出属于河湖守护者的精彩篇章,为建设美丽中国而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