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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西双版纳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审批决定的公告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7-07 16:05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关于西双版纳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77-2025713日(7日),公告如下:

一、企业名称:西双版纳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黄贵昆

三、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曼掌宰村曼占掌物流园内412-15

四、经营设施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曼掌宰村曼占掌物流园内412-15

五、核准经营废物类别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经营规模

HW31

900-052-31

 

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

 

 

10000/

HW08

900-214-08

 

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3000/

900-199-08

 

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900-220-08

 

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

 

 

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六、经营废物的方式:收集、贮存

、发证日期202577

八、有效期限:自202577日至20287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西双版纳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91-2142200

真:0691-2126019

通讯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纳昆康巷3

编:6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