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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培珍)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7-07 10:41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5-005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证明:云(2022)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953号

抵押权人:李培珍  抵押人: 谭燕

土地/房屋

532801006011GB00001F00190014

景洪市勐泐大道19号白象花园二区19幢14单元301号

依据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2025)云2801执3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云2801执3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