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清明)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210号
本人(单位)李清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曼听路2号附71号AA11幢1单元606号<龙城花园>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 00135890。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清明
代理人:刘勇玲
日期: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