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晗、苏克狄)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207号
本人(单位)王晗、苏克狄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大沙坝览江苑4栋2单元10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113858、0011385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晗、苏克狄
代理人:王晗
日期: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