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雷大云、刘淑全)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8-05 17:41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222号
本人(单位)雷大云、刘淑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西路3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西国用(2000)字第060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016204、0000919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大云、刘淑全
日期:2025 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