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徐明)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221号
本人(单位)李徐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纳昆康小区50幢2单元2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3)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474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徐明
日期: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