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不动产(GZ)2025-00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8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勐遮路5号
联系方式:0691-2125713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勐龙镇曼康湾村民委员会曼帕扎村民小组1192号 |
土地使用权人由岩丙勤更正为岩丙勒 |
公告单位: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