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补远江、流沙河、南阿河、普文河 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中期评估项目公示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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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8-11 10:46
为规范景洪市补远江、流沙河、南阿河、普文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中期评估项目的采购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效益,现将有关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景洪市补远江、流沙河、南阿河、普文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中期评估项目。
二、项目背景及依据
根据《西双版纳州水利局转发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完成景洪市补远江、流沙河、南阿河、普文河(均为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情况及成果报州水利局转报省水利厅。
三、项目内容
开展景洪市补远江、流沙河、南阿河、普文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中期评估,成果需符合国家、省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四、项目预算金额
40万元整(报价包含成本、利润、税费和风险费用)。
五、询价及委托情况
1.询价对象及报价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35万元。
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37.2万元。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38万元。
2.拟委托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拟定合同总价 35万元)。
六、资质及技术要求
资质要求:被询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开展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中期评估服务的能力;成果资料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要求。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省现行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七、项目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评估并提交成果,报州水利局转报省水利厅。
八、其他要求
被询价人需承诺:已审阅全部询价文件并同意各项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非采购人附属机构,与采购人及相关人员无关联;成果符合相关标准,若有虚假或隐瞒需承担一切后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公告单位:景洪市水务局
监督电话:0691-2199949
通信地址及邮箱:景洪市嘎兰中路84号景洪市水务局(190249979@qq.com)。
景洪市水务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