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胡杰林)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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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8-11 18:04
编号:景不动产(ZF)2025-009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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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云(2024)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111号 |
抵押权人:胡杰林;抵押人: 陈嘉时 |
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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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胡杰林、陈嘉时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注销申请》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