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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胡杰林)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8-11 18:04

编号:景不动产(ZF)2025-009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云(2024)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111号

抵押权人:胡杰林;抵押人: 陈嘉时

抵押权

532801006004GB00011F00100006

西双版纳景洪万达国际度假区新城东路2号10幢1单元302号

依据胡杰林、陈嘉时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注销申请》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11日